【护士被举报卖淫遭开除获赔11万】法院判决护士开房事件医院无权定性卖淫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例:一名女护士被匿名举报非法性交易,医院以“生活作风不正当”为由将其开除。 2013年7月,叶某进入医院工作,岗位为护士,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25年5月,医院收到群众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了一份叶某与案外人“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黄某:那开个房等我?叶某:转钱给我,就可以。黄某遂转账给叶。
仅凭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开房”“转账”内容,医院无权自行认定员工存在非法性交易并以此为由开除,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正是该案的判决核心。
案件关键事实
当事人叶某(护士)被匿名举报,医院依据举报人提供的其与“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涉及开房、转账、金钱往来),以“生活作风不正当”为由将其开除。
关键细节:医院收到举报后未向公安机关报警,也未等待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结果,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核心结论
医院无执法权:一审法院明确指出,医院没有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
证据不足:叶某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聊天记录虽涉及开房、金钱,但不能据此认定存在非法性交易,与恋爱中异性之间的行为无法区分。
最终结果:法院不予采信医院主张的“叶某存在非法性交易”,认定医院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
医院被判赔偿叶某11万余元。
广西贺州一名工作近12年的女护士因被匿名举报涉嫌卖淫而遭医院开除,法院终审认定医院无权自行定性卖淫且证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医院赔偿11.7万余元。
一、事件核心与判决结果
1. 事件经过
2025年5月,广西贺州某医院收到匿名举报,附带护士马晓莲与“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涉及开房和转账。
医院未向公安机关报警,自行认定马晓莲“生活作风不正当、涉嫌非法性交易”,于2025年6月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将其开除。
2. 判决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万余元。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医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026年3月27日贺州市中级法院终审驳回医院上诉,维持原判。
二、法院判决的核心法律逻辑
1. 医院无执法权
认定非法性交易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职权,医院不具备该权力。
2.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卖淫
微信聊天虽涉及开房和金钱,但不能据此排他性认定存在非法性交易,“与恋爱中的异性亦可能存在该情况”。
3. 未对医院声誉造成实际损害
护士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其私人生活未影响医院声誉。
三、事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焦点
1. 隐私与举报边界
匿名举报者如何获取私人微信聊天记录,引发对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担忧。
2. 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限
网民普遍质疑医院仅凭匿名截图就定性并开除员工,认为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私生活进行道德审判。
部分观点指出,医院自称“不报警是为保护声誉”自相矛盾——若确有违法嫌疑应移交公安机关,不报警反说明证据不足。
3. 恋爱中金钱往来的正常化讨论
有网友认为恋爱期间的转账、开房属于正常行为,不应被贴上“卖淫”标签。卖淫女纠纷 女护士案 卖淫防治法 护士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