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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三鹿事件,原董事长田文华2009年被判无期,2014年证实已两次减刑,201

回顾三鹿事件,原董事长田文华2009年被判无期,2014年证实已两次减刑,2016年又减一次,2027年8月将出狱,当年毒奶粉害了近30万孩子,很多家庭一辈子受影响,网友都在问她到底立了什么功能减这么多次刑。

2008年,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被检出高浓度三聚氰胺,全国累计排查出29.6万名泌尿系统结石患儿,多名婴幼儿重症离世,无数孩子落下终身肾脏后遗症,万千家庭耗费巨资、常年奔波复诊,承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煎熬。

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都是,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怎么还能接二连三减刑?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待遇?真没什么玄乎的。翻一翻法院公开的三份减刑裁定书,答案明明白白——她没立什么大功,全靠日常的狱内改造表现。

2009年4月,田文华正式进入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头两年她没出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认罪服法,按时参加思想、文化学习,劳动任务也都能完成,先后拿了3次考核记功,还评上了2010年度的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按照当时施行的刑法和减刑规定,无期徒刑罪犯服刑满两年,确有悔改表现的,就符合减刑条件。2011年11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她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6年。这是第一次减刑。

第二次减刑在2014年。又过了两年多,她依旧保持稳定的改造表现,没有违规记录,又获得了多次奖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她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就是这次减刑被媒体披露后,第一次在全网引发了大范围的争议。

第三次是2016年。监狱方面再次提交减刑建议书,列明她在两年考核期内获得2次记功、5次表扬,连续两年被评为狱改造积极分子,悔改表现突出。法院开庭审理后,最终裁定再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次减刑叠加后,她的最终刑满日期定在了2027年8月3日。

整个过程,从监狱提请到法院裁定,检察院全程监督,每一步都有公开的法律文书,程序上完全符合当年的法律法规。换句话说,她的减刑,是按通用规则走的正常流程,不是什么特例。

可道理是这个道理,情感上多数人还是接受不了。法理上讲,减刑的核心是看服刑后的改造表现,不是用原判的罪行轻重一票否决。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就有减刑的资格,这是监狱教育改造制度的通用原则。但情理上,29.6万患儿的数字太沉重了。那些孩子有的落下了终身的肾脏问题,从小到大要反复复查、治疗;有的家庭为了给孩子看病,耗尽了积蓄,十几年都缓不过来。受害者的痛苦还在延续,责任人却能一次次缩减刑期,换谁心里都堵得慌。

这事也不是没有后续影响。2019年最高法出台减刑假释的补充规定,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期限、减刑幅度都卡得更严了。某种程度上,公众的质疑和讨论,也推动了减刑制度的细化和完善。

十几年过去,三鹿这个牌子早就消失了,可这件事留下的印记从来没淡过。它倒逼整个乳制品行业重建了质量标准和溯源体系,也让食品安全的弦,在所有人心里都绷得更紧了。只是对于那些受过伤的家庭来说,再多的制度完善,也换不回孩子原本健康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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