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做个心电图,本来是把身体交给医生信任,结果因为没拉帘子,隐私部位被监控完整拍下。这事儿发生在广东揭阳,当事人林女士已经确诊急性应激反应,起诉医院要求道歉赔偿。
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那个疏忽的医生,而是那台正对着检查床的摄像头。心电图室、B超室这种需要暴露身体的地方,装监控本身就游走在违规边缘,还不做角度规避,这到底是防谁?防患者还是防医护人员偷懒?
院方回应“已交由律师处理”,轻飘飘一句话就把所有实质问题挡在门外。视频有没有外泄?涉事人员怎么追责?以后怎么整改?一概不提。这种冷处理比事件本身更消耗医患之间的信任底线。
我们需要的不是事后的一句“正在调查”,而是事前就把隐私保护当成医疗规范的红线。毕竟,谁也不想下次躺上检查床时,还要先抬头找找摄像头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