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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案子悄然落幕,吉林白城洮南黄德义搭浮桥,仍被判有罪,上诉没有回音! 一

轰动一时的案子悄然落幕,吉林白城洮南黄德义搭浮桥,仍被判有罪,上诉没有回音!
一、原审判决(2019年)
黄德义为方便两岸村民过河,在洮儿河私自搭建浮桥,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向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9年间一共收费5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连同亲属一共18人全部判刑。浮桥被官方拆除。
当年被告人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多年后网络舆论发酵,当事人开始持续申诉。

二、再审最终结果(2023年12月25日,白城中院再审宣判)
黄德义、何树春二人:定罪保留,刑期维持不变(缓刑不变)
法院认定二人未经许可占用河道、长期收费,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名依然成立。
4名被告人:定罪保留,免于刑事处罚,不留案底实刑记录
其余11名亲属:彻底宣告无罪,撤销原审有罪判决
法院再审核心理由
浮桥确实便利当地村民通行,大量村民自愿交费,不存在暴力、胁迫、强行拦路收费,原审认定“寻衅滋事”情节过重;
黄德义搭建浮桥未办理河道审批手续,属于行政违法,但多数亲属只是偶尔帮忙看守,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黄德义作为组织者,长期持续收费、多次被水利部门行政处罚后仍继续搭桥,存在一定社会危害性,因此保留罪名,但刑罚为缓刑,不用实际坐牢。

三、后续配套处理
民生补位
当地政府在浮桥原址附近修建了官方便民通行桥,彻底解决村民绕行几十公里、涉水过河溺水的问题。
当事人诉求
黄德义本人继续申诉,希望彻底撤销自己的有罪判决,恢复其教师公职;截至目前,最高法没有启动再次再审,原再审判决为最终生效判决。
司法整改
该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各地明确:民间未经审批便民设施,优先行政处罚,谨慎适用寻衅滋事罪定罪,杜绝机械司法。

修桥补路有罪?网友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