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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就知道欺负弱小!6月29日,上海,一水公园内,有游客声称,玩水的时候被一

[太阳]就知道欺负弱小!6月29日,上海,一水公园内,有游客声称,玩水的时候被一群男游客强行围堵,一直朝自己泼水。还有女生被掀翻,救生员也曾吹哨警示!但却都被无视了。
 
6月29日,上海一个专门玩水的泳池项目区域内,一群相互认识的男性游客自动结成了攻击同盟,他们专门盯上独自来玩的人,一个人被泼到睁不开眼,想游走,四周立即有人围上来封堵退路,硬生生把人拖回水花中心。
 
更让人愤怒的一幕发生在旁边,一位女游客套着游泳圈,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几个人合力掀翻,头直接闷进水里,游泳圈成了凶器,岸边的救生员看见这场面,吹响口哨发出警示,但这群人根本不为所动,照泼不误,照围不误,照掀不误。
 
公园方面的回应是:遇到游客冲突先安抚,然后就事论事现场调解,这套流程听着像是处理排队插队,不是处理一场被救生员吹哨都喊不停的群体围攻。
 
这群人的行为模式,跟校园里堵厕所门口泼水的高年级学生有什么区别?选目标的时候专挑反抗能力弱的,一人落单一人被盯上,人数差距拉大到无法还手。
 
行动方式高度协同,有人负责主攻,有人负责围堵,有人负责补刀,持续施压直到对方彻底崩溃,全程用玩闹做挡箭牌——你翻脸就是你开不起玩笑,你反抗就是你不合群。
 
如果起诉的话,法律上要认定寻衅滋事,得满足几个硬杠杠:随意殴打、追逐拦截、强拿硬要,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水花一打过来,受害者的伤痕在哪里?验伤报告出不来,手机没被抢,衣服没被撕,唯一能证明的是浑身湿透,法医可不会为湿透开鉴定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低门槛是扰乱公共秩序,但泳池里泼水这件事本身就在秩序之内,玩水区的水花本来就算正常现象。
 
加害者只要咬死说大家一起玩,你拿什么证明他主观恶意?旁边的人看到的、听到的、救生员吹哨,都可以作证,但这些证据落到案卷里,就变成了双方各执一词,程序上很难往下走。
 
所以问题不是法律不管,是行为特征刚刚好卡在违法与不违法之间的灰缝里,加害者极其精准地踩中了那条线,这恰恰是最危险的地方,他们显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打到什么程度不会出事,知道被掀翻的人没有骨折就只能自认倒霉,这不是无知,这是精准计算。
 
而救生员的职责是防止溺水,不是维持治安,他手里的哨子能管住游得太远的人,管不住围成一圈恶意攻击的人。
 
水上乐园是一个人为制造的信任空间,你用门票买回来的安全预期,应该被看到,应该被保护,淹死人的不一定是深水,也可能是规则的浅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