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没离婚,带着12岁的女儿,和男友一起同居,把女儿托付给男友照顾,就出去赚钱了,没想到,她这一走,就害了女儿的一辈子,小姑娘竟然被男友给糟蹋了。
2026年6月1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妇联发布了一批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2021年的恶性案件,时隔五年再次被公开披露,依旧让无数人看得脊背发凉。
这起案件里没有天灾意外,全是成年人糊涂、失职、越界酿成的苦果,一个12岁的小女孩,就因为母亲一次草率的托付,一辈子都背上了无法抹去的心理阴影。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贵州女子余某某当时还没有和原配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就和男子郭某某发展了亲密关系,两个人甚至在贵州多地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已经涉嫌重婚违法。
余某某把12岁的女儿小舟接到同居的住处一起生活,为了赚钱养家,她常年外出务工,直接把孩子丢给了郭某某照看,她理所当然地觉得,朝夕相处的男友肯定能帮自己看好孩子,却从来没想过,这个连法律上的亲属关系都没有的男人,到底靠不靠谱。
正是这份毫无底线的轻信,直接给女儿挖了一个跨不过去的坑。2021年6月到7月,趁着余某某外出打工不在家,郭某某彻底暴露了恶魔本性,对年仅12岁、毫无自保能力的小舟多次实施了强奸和猥亵行为。
年幼的孩子身处母亲信任的人身边,根本不敢反抗,也没人告诉她该向谁求助,只能默默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直到事情意外败露,余某某才反应过来,自己全心信任的伴侣,竟然是残害亲生女儿的恶人。
案发之后,检察机关依法对两个人提起公诉,最终的判决结果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法院审理查明,郭某某同时触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郭某某不服上诉,二审直接驳回维持原判。
而孩子的母亲余某某,因为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法院还依法撤销了余某某对小舟的监护权,避免孩子后续再受到二次伤害。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子都觉得气愤,觉得母亲判得太轻,但换个角度想,余某某的行为本身就是多重过错叠加:她既违背婚姻忠诚义务,又严重失职没有履行监护责任,甚至在孩子被侵害之后还不配合警方调查,最终承担法律责任也是咎由自取。
这起案件暴露了重组家庭、同居家庭里最容易被忽视的安全漏洞。很多家长都觉得,给孩子吃饱穿暖、有个住的地方就是尽到了抚养责任,却忘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尤其是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法律约束的新伴侣,根本不能随便把孩子托付给对方,你以为是找到了帮手,说不定就是给孩子引狼入室。
好在案件发生之后,当地多部门迅速介入,检察院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联合妇联、民政、教育部门给小舟落实了生活补贴、转学复课、心理疏导等一系列帮扶措施,还专门建立了家庭教育协作机制,常态化跟踪帮扶涉案的未成年人。现在小舟已经顺利重返校园,生活也慢慢恢复了正常,只是那些已经造成的伤害,一辈子都没办法彻底抹平。
成年人的感情可以试错,可以重来,但是孩子的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监护从来不是简单的把孩子放在身边就行,而是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守住孩子的安全底线,才是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一时的疏忽大意,一次草率的托付,很可能就是孩子一辈子都没办法治愈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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