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没离婚,带着12岁的女儿,和男友一起同居,把女儿托付给男友照顾,就出去赚钱了,没想到,她这一走,就害了女儿的一辈子,小姑娘竟然被男友给糟蹋了。
2026年6月1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发布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件引起广泛关注。郭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和重婚罪被数罪并罚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孩子的母亲余某也因重婚罪被判八个月。郭某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故事要从2021年初说起。余某是贵州农村妇女,和丈夫婚姻不睦,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小舟外出务工。期间她认识了郭某,郭某以照顾为名不断接近,余某带着孩子四处漂泊缺乏依靠,慢慢放下了戒心。
郭某明知余某没有离婚仍和她同居,两人以夫妻名义辗转多地生活,小舟也跟着住到一起。同居初期郭某表现得尽心尽力,扮演着疼爱孩子的继父角色,等时机成熟余某放心外出打工,把女儿单独留在家里交给郭某照看,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亲手把孩子推进了虎口。
2021年6月到7月,余某不在家的日子成了小舟噩梦的开始。郭某趁家中没有大人,利用小舟年幼不敢反抗,先猥 亵后强 奸,事后还威胁她如果告诉妈妈就让她们母女无家可归。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面对成年男性的胁迫根本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只能默默承受。
余某打工回来发现女儿状态明显不对,反复追问下小舟才哭着说出经历。但余某得知后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包庇郭某,企图压下来。后来小舟向亲戚求助,亲戚果断报警。
警方介入后余某还千方百计阻挠办案,直到铁证摆在面前才无话可说。检察院审查时发现郭某和余某并未登记结婚,依法追加起诉两人重婚罪。
法院最终判决郭某三罪并罚合并执行十二年,余某重婚罪八个月。判决后小舟依法起诉撤销余某的监护权,检察院协助并依法支持起诉,法院予以支持。
很多人觉得十二年太轻。情感上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被毁掉了最珍贵的童年,心理阴影可能伴随一辈子。但法律角度分析,强奸幼女属从重处罚情节,郭某利用监护关系实施侵害属情节恶劣,数罪并罚十二年已是重判。
更多人的愤怒集中在余某身上,一个亲生母亲在女儿被侵害后选择包庇凶手,亲手把女儿推入深渊又在女儿最需要她的时候选择沉默。
这起案件值得每个人深思。据统计,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超过百分之八十,受害者往往因家庭纽带和威胁长期不敢揭露真相,没有外界介入侵害行为通常不会自动终止。
小舟如果不是亲戚的敏锐观察和果断报警,噩梦可能还会持续。好在检察院依托妇联资源对小舟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目前她已重返校园。
但案件的警示远不止于此,成年人的感情选择永远不能凌驾于孩子的安全之上,婚姻不幸福可以离婚,但绝不能让孩子为你的选择买单。
家里有未成年女儿的家长,决定进入新的亲密关系时必须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保持足够的警惕才能真正保护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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