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刺激,一脚踢飞妻子舞伴,拘留7天,罚款700,判赔17000。河南西峡这事儿太逗了!今年1月10号晚上,酒吧里葛某闹了个大笑话。他从卫生间出来,远远瞧见妻子和人搂腰跳舞,以为是陌生男的,醋意瞬间上头。也不上去核实一下,直接冲蹦台上,一脚就把人踹倒了。
结果呢,被踹的辛某是妻子的女性好友,还被踹出了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住了12天院。警方认定葛某故意伤害,拘留7天还罚款700元。辛某起诉后,法院判葛某赔17175.18元。这冲动真是要不得,暴力伤人,又留案底又赔钱,大家可得引以为戒!
这一脚踹出去的代价,比很多人想象的更重——葛某不仅被行政拘留7天、罚款700元,还被一审法院判决赔偿受害者1.7万余元,而这1.7万只是民事赔偿,并不包括他已承担的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件核心脉络
2026年1月10日晚,河南西峡县“95后”男子葛某在酒吧卫生间出来后,看到妻子孙某与一人在蹦台上搂腰跳舞,误将对方认作男性,冲上去一脚将其踹倒在地。实际上,被踹的是女性辛某。辛某被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右腕关节损伤,住院12天,出院医嘱需制动4周。
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2026年1月19日,当地公安以故意伤害对葛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700元的处罚。
民事赔偿:西峡县法院一审判决葛某赔偿辛某各项损失17175.18元,包括医疗费2733.38元、误工费(认定误工期60天)、护理费、营养费等。
判决核心逻辑
法院认为,葛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到妻子与人跳舞,未做分辨及合理制止,径直脚踹辛某,存在过错,侵犯了辛某的健康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足球飞踹 球场踹人 飞踹姐事件 飞踹女 新郎踢新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