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蠢又坏!”辽宁沈阳,一男子在办公场所对女同事破口大骂: “你太骚了!人品有问题!”女同事受不了侮 辱,直接投诉到了公司,公司认为,男子在工作场所侮辱攻击女同事,严重违法公司制度,直接把男子给开除了,男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受理他的案件,男子告到法院,说他说的“骚”字是《离骚》里的“骚”,是指古代诗歌或文化,是公司和其他员工的理解错了,因此,公司必须赔偿他47万,法院判了!
老金平时油嘴滑舌,仗着自己是老员工,动不动就口吐狂言,骂起人来脏话连篇。
2020年9月16号,老金不知道哪来的火气,在办公室不断的找事。
他当着一众同事的面,对女同事小孙谩骂威 胁,他欺负小孙是弱女子,我就骂你了,看你能把我咋样?
他对着小孙高声大喊:“你太骚了!人品有问题!”
小孙当场被骂得下不来台,眼泪忽的就冒了出来,小孙越想越气,平白无故的凭啥要受这样的委屈?
她立马向公司投诉,金某在工作场合侮辱女同事,要求公司对金某严肃处理。
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小孙反映的情况如实存在,没过两天,公司出了处理结果,直接和老金解除了劳动合同。
9月22号,老金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他瞬间傻眼。
公司给出的理由非常明确:老金侮辱女同事,说女同事“你太骚了”,放在日常语境里,就是指责女性举止轻浮、作风下流,是对女性极具侮辱和攻击的词汇。
而且他还毫无顾忌,是在办公场所当众说这些话。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里有规定: 不得与公司人员争吵、辱骂。
因此公司认为,老金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完全符合规定。
老金气急了,我不就是说了小孙几句吗?我都是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不至于因为这几句话就把我给开除了吧?
老金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他47万多。
他为自己辩解,说他根本没有辱骂小孙,还说是公司和员工对“骚”这个字的理解有问题。
他说自己说的“骚”字,是《诗经》和《离骚》里的“骚”,是指代古代诗歌和文化,他是在评价小孙的文化水平,不算是在侮辱小孙。
仲裁委看了他的申请,感觉匪夷所思,直接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老金气的一蹦三尺高,一溜烟跑到法院把公司给告了。
有人就说了,这也太离谱了,谁平时说话会用“骚”指代《离骚》?
要是真的夸人有文化,肯定会说“你文采不错”,哪有人会当着众人的面喊“你太骚了!还说人家人品不好?
老金是肆意侮辱了他人,完事后又想靠字面歧义逃避责任。
可是他压根就没想到最基本的常识:对语言含义的判断,是必须要结合使用场景、语境和公众的普遍认知的。
老金在办公场所当众对女同事说这句话,任何一个有基本常识的人都能听出其中的侮 辱味道。
他还想拿《离骚》当挡 箭 牌,根本就说不过去,立不住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金当众辱骂同事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
因为小孙被他侮辱之后,伤心焦虑,她经过专业的心理测评,需要专门的心理疏导和干预。
而且,没过多久,小孙就从公司离职了。
而老金的行为是造成这样后果的直接原因,因此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的操作。
因此一审判决,驳回老金的赔偿诉求。
老金不服,接着上诉,二审法院查看了他当众骂人的监控,调查录音等一系列的证据。
二审和一审意见相同,同样认为老金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对女同事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最终驳回老金上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更何况老金的行为不仅违反公司规定,还涉嫌侮辱他人,既侵害了同事的人格权,也严重扰乱了办公秩序。
事后,他又狡辩,想拿传统文化给自己的龌 龊言行当挡箭牌,既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是对《离骚》的 亵 渎。
这种诡 辩站不住脚,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