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在和妻子离婚冷静期内,怀疑妻子外面有人,于是偷听妻子打电话后,气的跟妻子发生争执,还下狠手打了妻子,将妻子打到腰椎骨折,轻伤一级,还强行发生关系,并拿手机录下全程,妻子忍无可忍将男子告上法庭,谁知道男子全程不配合,不认罪,不认罚,还以身体不好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可检方三次检查都没查出问题,最后法院判了!
刘建和妻子结婚多年,可最终却走到协议离婚、分居冷静这一步。
去年二月底,刘建和妻子谈崩,一起递交离婚材料,正式进入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为了避免日常冲突,两人分开居住,日常几乎没有往来。
可刘建心里始终揣着猜忌,总认定妻子私下和旁人有牵扯。
为了求证自己的猜想,他悄悄购置了录音设备,偷偷放在妻子住处,长期窃听对方所有通话记录。
等到三月下旬,收集完录音的刘建主动把妻子约到住处,当众播放录下的通话内容。
没听几句就让刘建情绪突然失控,当场动手打妻子。
拉扯头发、脚踢腰腹,甚至拿工具打妻子肩部,最后导致妻子腰部腰椎三处横突骨折,司法鉴定直接定为轻伤一级。
打完之后,刘建无视妻子痛哭求饶,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还拿出手机拍下两段视频留存。
妻子趁空档逃离后立刻报警,完整的伤情报告、录音文件和视频全部成为铁证。
警方在事发两天后,以涉 嫌 强 J 罪 将刘建刑事拘留,后续阶段追加故意伤害罪名,移送检察院等待起诉。
去年八月,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只是庭审结束后迟迟没有宣判。
刘建从拘留当天算起,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十五个月。
这一年多里,刘建家属没有停下奔走,多次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取保候审。
说辞无非两点:二人仍是法定夫妻,刘建身体常年有慢性病,看守所环境不利于休养,承诺保证随传随到,不会逃避庭审。
家属始终觉得,只是夫妻内部矛盾,没必要长期关押,等开庭走完流程就行。
可就在近期,检察院出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通知书。
直接明确答复刘建具备持续羁押的必要,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四条依据清晰堵住家属所有诉求。
其一,刘建存在明显 B 力 倾 向 ,案发时将妻子打骨折,还实 施 性 侵 并 留 存视频,一旦释放,极有可能再次找到被害人实施报复、骚扰,人身安全威胁无法消除。
其二,去年开庭全程刘建拒不认罪认罚,既没主动向妻子道歉赔偿,也没达成任何和解谅解,没有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
其三,办案机关三次安排体检,相隔一年多的检查报告全部显示,刘建所称慢性病并无明显加重,不存在需要外出就医的紧急情况。
最后判定刘建有B力倾向,涉嫌强J罪,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这事被发出来以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吵得不可开交。
一部分人认为“婚内无J”,只要结婚证没注销,夫妻之间就不存在强J一说。
离婚冷静期只是短暂缓冲,没必要把事情上升到刑事重罪,家属取保请求合情合理,应该给刘建一次机会。
但更多亲历过婚姻矛盾、家B的普通人,坚定站在被害人一方,直言检察院驳回取保的决定大快人心。
有人坦言,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本是为了挽留冲动离婚的家庭。
没想到却给控制欲极强的的一方留下伤害另一半的窗口。
夫妻已经分居、明确要解除婚姻,双方早就不存在自愿维系亲密关系的基础。
如果这个时候在 强 迫 对方,和陌生人没有任何区别。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建动手打妻子,造成腰椎三处横突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单独殴打行为本身就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因为二人是夫妻就免于追责。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评论区聊一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