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王从吾,1910年生于河南内黄,2001年逝世。
1927年入党,早期领导豫北盐民、农民运动,历任濮阳县委书记、冀鲁豫边区党委书记。抗战时期在华北敌后开展根据地建设,1945年赴延安参加七大,当选中央候补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中央局组织部部长,统筹华北解放区干部调配与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协助朱德筹建中央纪委,长期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同时兼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华北局副书记、华北行政委员会监委主任,推动全国各级纪检组织体系搭建。他长期主管党纪、干部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八大、十一大当选中央委员,十二大、十三大任中顾委委员,一生深耕党的组织与纪律监察工作,为建国初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奠定重要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