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名年仅十二岁、十三岁的未成年女孩,双双报警指控两名十六岁男子对自己实施性侵,嫌疑人在审讯中也亲口承认发生过关系,却以双方自愿、不知情女孩年龄为由辩解。该案从最初立案侦查,到后续突然撤案,再到受害家属常年申诉碰壁,一波三折的司法过程,让大众真切看到未成年人维权的艰难与无奈。
据案件完整卷宗信息显示,两名未成年女孩通过同学介绍结识两名年长男子,双方线上熟悉后线下相约见面。见面期间,两名男子在出租屋内先后对两名幼女实施侵害,甚至拍摄私密视频进行威胁,逼迫女孩反复私下接触。
事发后,两名女孩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核查线索、询问当事人后,在2024年7月22日正式立案,以涉嫌强奸罪对两名十六岁嫌疑人展开侦查,并且依法传唤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
在审讯过程中,两名男子没有否认与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全程供述清晰完整。但二人拒不承认性侵行为,一致辩解双方属于自愿交往,自己无法分辨两名女孩未满十四周岁,主观上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想法。
依靠这套说辞,两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没有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而案件的走向也开始彻底偏离受害家庭的预期。
原本证据完整、事实清晰的侵害案件,在历经四个月侦查后迎来反转。2024年11月29日,当地公安机关正式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直接终止整起案件的侦查流程。办案机关给出的撤案理由十分明确,警方经过核查,未发现明显暴力反抗痕迹,结合嫌疑人供述,认定双方属于自愿发生关系,同时采信了嫌疑人不知情女孩真实年龄的辩解,最终判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撤案之后,两个受害家庭的选择出现明显分化。其中一名女孩的家属,在长期的维权拉锯中身心俱疲,权衡时间、精力成本后,无奈选择放弃申诉,默默承受孩子遭受的伤害。但另一名受害女孩的家属始终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坚决不肯妥协,坚持为孩子讨要公道。
从2025年开始,这名家属持续整理申诉材料,多次向当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希望司法机关重新核查案件细节,推翻不合理的撤案结论。但每一次申诉都以失败告终,检察院多次出具书面答复,认定公安机关办案流程合法合规、事实认定无误,驳回全部申诉诉求。多次维权碰壁后,家属满心委屈无处诉说,只能持续对外发声,期盼得到公正结果。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巨大社会争议,核心在于大众对未成年人弱势处境的共情。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心智尚未成熟,三观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完善,面对年长的青少年,根本不具备完整的判断力和反抗能力。很多时候,孩子不敢激烈反抗、不懂主动求助,都是弱势状态下的本能反应,不能简单以此认定为自愿。
除此之外,嫌疑人以不知情年龄作为免责理由,也难以服众。两名女孩年纪尚小,外貌、谈吐、就读年级都明显是未成年人,嫌疑人完全具备识别年龄的条件,刻意忽略年龄、侵害幼女的行为,本就不该被轻易宽恕。司法办案既要坚守证据原则、依法办事,更要守住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底线,杜绝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规避罪责。
未成年人是社会重点保护群体,性侵幼女本身就是性质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司法的公正,不仅在于程序合规,更在于守护弱者权益、彰显社会正义,只有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细化案件判定标准,才能真正为孩子撑起安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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