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就可以别白看了吗?" 郑州,25 岁小伙入住酒店,光着身子休息时被陌生人直接刷卡闯入!小伙很气愤,要求酒店赔偿 2000 元精神损失费,但酒店却说:"你是男的,又没有什么严重后果。要 2000 块钱就是讹钱!" 小伙不服:"男的就没有隐私吗?"
小侯一个人到郑州出差,傍晚忙完回到陌上花开酒店,洗完澡就光着身子躺下刷手机,一点戒备都没有。就这么放着,突然听到一声 "滴",房门从外面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对陌生男女,双方都愣在那里。小侯第一反应是扯过被子裹上,那两人这才开口解释,说房卡是前台发的,以为进的是自己的房间。
虽然前后就几秒钟,但小侯心里那口气当场就下不去了,穿上衣服去找前台。小侯的要求不复杂:书面道歉,加上 2000 元精神损失赔偿。
前台给的回应是口头说声对不起,最多退房费,别的没有。小侯不认,直接报了警。警方了解情况后认定是民事纠纷,让双方自行协商。
几轮来回以后,酒店新开了个条件:退房费再补 200 快,到此为止。酒店还搬出经营困难、员工好几个月没发工资这些话。小侯没松口,直接到法院递了诉状。
酒店那句 "他一个男的,没啥严重后果",搁在法律层面根本讲不通。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编专门用一章保护隐私权。
第 1032 条写得很清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这里的主体是 "自然人",没有按性别划分,男女一视同仁。
第 1033 条还专门列举了具体的侵权行为,其中一条是: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客人入住后,那间客房在法律上就是私密空间。
未经允许推门进来,侵权事实那一刻就成立了,不需要等到 "造成严重后果" 才算数,被侵害者是男是女,跟这件事没有关系。
酒店管理的责任同样有制度依据。公安部 1987 年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旅馆必须严格管控房卡的发放,前台在确认客房空置之后才能为新客人办理入住,同一间房的有效房卡绝不能重复分配给两拨客人。
陌上花开酒店前台的那个操作,在这份管理办法的标准下已经构成明显的规程失误,酒店对此负有不可回避的管理责任。
2000 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酒店说是 "敲诈",但最高人民法院 2001 年出台、2022 年修订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不同的说法。
解释里讲清楚了,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综合考量侵权方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方式和场合、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对照郑州的消费水平和同类案件的裁判参考,2000 元的诉求算不上无理。酒店套上 "敲诈" 两个字,这个定性要在法庭上站住,难度不小。
小侯说他较这个真不是为了那点钱,就是要让人知道,男性的隐私权不是可以随便打折的东西。法院最终会怎么裁决,且看结果。
信源:网易新闻《男子入住酒店被误闯索赔 2000 元,酒店直言讹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