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美国和欧盟自己的哪个法律不是长臂管辖?而且论 “长臂管辖”,美国说自己是第二,没

美国和欧盟自己的哪个法律不是长臂管辖?而且论 “长臂管辖”,美国说自己是第二,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新加坡《联合早报》7 月 3 日刊发报道,美欧同步针对 7 月 1 日生效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发声,刻意炒作法条域外适用条款,一口咬定中方会借此开展长臂管辖,公开表达所谓关切。

这套双重标准的发言,一眼就能看穿是典型贼喊捉贼的表演。

美国手里用来全球管控的域外法律数不胜数,《赫尔姆斯 - 伯顿法》《反海外腐败法》《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常年拿来约束全球企业。

只要实体和美元体系沾边,不管身处哪个国家,都要被迫遵守美国国内规则。

财政部 OFAC 动辄更新制裁清单,切断他国金融通道,仅凭单边国内法随意处置境外主体,完全没有边界约束。

欧盟同样有《外国补贴条例》《阻断法案》,调查范围直接穿透各国境内母公司,强行索要境内机密数据,泛化域外管辖早已是常态。

美欧动用国内法干预全球产业链、随意制裁第三国企业时理直气壮,轮到中国出台自保法条,立刻扣上 “过度管辖” 的帽子,两幅面孔反差刺眼。

他们多年靠长臂管辖收割全球利益,早已习惯随意干涉他国事务,如今中国筑起法律防火墙,自然心生不满。

引发西方集体炒作的核心是该法第 63 条,条文仅针对境外组织、个人专门针对中国实施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追责,法理上属于全球主权国家通用的保护性管辖,和美式无底线长臂管辖存在本质区别。

这条规定不新设罪名,只是衔接刑法分裂国家相关条款,追责范围、触发条件边界清晰,只针对伤害本国安全的境外破坏者,不会随意干预普通境外民众与企业正常活动。

国新办发布会早已专门厘清两者差异,美式长臂管辖以本国利益为唯一标尺,无差别管控全球第三方主体,动辄实施经济封锁、冻结资产。

我国保护性管辖有严格限定,只打击境外分裂势力,是守住国家主权底线的合法手段,完全契合国际法基本准则。

西方跳脚背后藏着真实私心,过去数十年美欧通过境外基金会、媒体机构持续扶持各类分裂势力,炮制虚假叙事抹黑我国民族治理,长期借民族议题干涉中国内政。

此前中方只能依靠外交抗议应对,缺少配套法律追责手段,这部新法直接堵死境外分裂渗透的灰色通道,断了他们对华干涉的惯用渠道。

不少网友看得通透,美欧所谓 “担忧” 根本不是维护国际秩序,只是不习惯失去随意插手中国内部事务的特权。

他们一边拿着长臂管辖工具打压各国,一边不允许中国用合法法律防范境外破坏,这套双标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全球绝大多数主权国家都会立法防范境外分裂破坏行为,保护性管辖是国际通行做法。

美欧与其盯着中国合法立法无端指责,不如先约束自身泛滥几十年的单边域外制裁,停止用国内法捆绑全球经贸、肆意打压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