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欧盟做了一件相当离谱的事 —— 对着中国一部刚生效的国内法律,公开发难了。
他们一口咬定这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存在 “违反国际法的域外延伸”,甚至用上了 “跨国镇压” 这种极具煽动性的重话,摆出一副替全球规则 “主持公道” 的架势。
可很少有人特意点破:他们扣在中国头上的这顶帽子,恰恰是欧盟自己玩了几十年的常规操作,这场义正词严的表演,从根上就站不住脚。
先说说这部法律到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今年3月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7月1日正式施行,总共7章65条,核心目的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说白了,这是中国自己家里的事,是为了让56个民族相处得更好。
欧盟揪着不放的,是这部法律的第63条。这条规定写得很清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如果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就这么一句话,被西方媒体和欧盟炒成了"长臂管辖""跨国镇压"。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早在6月24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就专门回应过这个问题。他明确说,这条规定立足国情、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完全是正当合法的。
道理很简单。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也是国际法公认的准则。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别人在境外搞分裂自己国家的活动。美国、欧盟自己的法律里,类似的条款比比皆是。
就拿欧盟自己来说,他们有《阻断条例》,有各种单边制裁机制,动不动就对第三国的企业和个人下手,管到别人家门口去了。
就说对俄罗斯的制裁,欧盟前前后后搞了二十轮,不仅制裁俄罗斯实体,还制裁和俄罗斯做生意的第三方国家企业,这难道不是域外管辖?这难道不是把自己的法律延伸到别国领土上?
美国就更不用说了,《反海外腐败法》《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全都是典型的长臂管辖,全世界抓人罚款,欧盟自己都吃过不少亏。
轮到中国立法打击分裂活动了,就成了"违反国际法"?就成了"跨国镇压"?这套双重标准,玩得也太明显了。
更有意思的是,欧盟说这部法律"压制少数民族权利",可事实恰恰相反。这部法律通篇都在讲怎么保障各民族的权益,怎么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怎么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欧盟拿不出任何具体证据,就凭着意识形态偏见,先扣一顶大帽子再说。这种操作,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
其实早在4月30日,欧洲议会就专门通过了一项涉华决议,对着这部还没正式施行的法律说三道四,甚至要求中国废除。这是西方议会机构第一次就中国单部民族立法通过专项决议,干涉内政的意图写得明明白白。
这次欧盟官方又跳出来发表声明,不过是老调重弹,继续拿民族问题做文章。
他们真的关心中国的少数民族吗?恐怕不是。他们关心的,是能不能借民族议题给中国制造麻烦,能不能用"人权"的幌子遏制中国发展。毕竟这些年,涉疆、涉藏议题一直是西方抹黑中国的常规武器,现在又多了一个新的抓手。
7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记者会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有关国家抱着意识形态偏见,出于政治操弄的目的,对中国的发展成就视而不见,恶意诋毁中国的民族政策,炮制散播虚假信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坚决反对。
他还直接敦促有关国家尊重基本事实,停止散布谎言,停止拿民族问题说事,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话说得很克制,但态度很明确。中国的民族政策怎么样,中国56个民族过得好不好,只有中国人民自己最有发言权。轮不到远在欧洲的政客来指手画脚。
说到底,欧盟这次表态更像是一场政治表演。对内可以迎合内部的反华势力,对外可以摆出一副"人权卫士"的姿态。可这套把戏玩多了,也就没人信了。
大家都看得明白,真正在搞域外管辖的,恰恰是欧盟自己;真正在全世界搞"跨国镇压"的,恰恰是那些动辄挥舞制裁大棒的西方国家。现在反过来倒打一耙,只能暴露自己的虚伪。
中国制定和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完全是中国内政,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说三道四,更没有权利干涉。
欧盟如果真的想和中国发展关系,就应该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停止拿各种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双标玩多了,最终损害的只会是自己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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