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从部队第一次探家!
我是七一年的兵,那时候服役期是两年,到七三年五月份,部队批准我回家探亲。
我把入伍两年多的津贴费一百多元,买了些武汉的特产,麻烘糕,还有二瓶汉汾酒和其它一些糕点,到家串亲戚用。还特意不忘班里的一名战友交待的事,一定给她家属二十元钱和一封信。战友是汲县的,现在叫卫辉市。他家在汲县太公泉公社来湾大队,离我村有五十里地。
那时候,家乡确实还是穷,虽说吃饭温饱已经解决,但交通工具还比较落后。能骑上自行车,就是高档的了。下火车后,离家还有十几里路,硬是背着东西,步行走到了家。
到家后,两年多没见父母亲,那个激动劲,也不知是高兴,还是激动,差点流出泪来。
当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后,第二天,就借了辆自行车,首先去办战友托让办的事。我骑自行车,整整骑了一上午,一路打听着,总算摸到了他的家。把二十元钱和一封信交给了他的家属。当时非要让我在他家吃饭,我说什么也不肯。那时候才二十一岁,还是年青啊,就离开了战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