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我给首长当警卫,他女儿非要嫁给我,首长却把我调到边疆。
调令是突然来的,第二天就得走。我攥着那张盖着红章的调令,指尖攥得发白,抬头看了眼首长办公室的门,鞋尖蹭了三回地砖。
五年。
我在边疆守了整整五年。
从最初的边防新兵,熬成了排长。风沙把脸皮磨糙了,训练把骨头练硬了,可心里那个念头,从来没断过——我想回去,哪怕远远看她一眼,知道她过得好,我就能踏实。
这次回来,是借了送集训报告的机会。
军区大院的梧桐树长高了一截,门岗换了新面孔。我没急着去找首长,先去后勤仓库交材料。管仓库的老周看见我,愣了半天,拍着我肩膀说:“你小子壮实了不少。”
我笑了笑,从贴身口袋里摸出那个搪瓷缸——当年晓燕偷偷塞给我的,说让我在边疆喝水都能想起她。缸子边磕掉了一块漆,我拿胶布缠了好几圈,一直没舍得换。
老周递了根烟给我,我没接。他又问:“你知道晓燕的事不?”
我心跳猛地漏了一拍。
“她走了。”老周吐了口烟,“你去边疆那年冬天,她偷跑出去找你,半路发了高烧,送到医院没救过来。”
烟灰落在我手背上,烫了一下,我没躲。
老周说,晓燕被锁在家里第三天,趁保姆送饭的间隙,翻窗跑了。身上只揣了一张地图和一件军大衣,跑到半路,被巡逻的战士发现时,人已经烧糊涂了。嘴里一直在喊我的名字。
首长赶到医院,站在病房外头,手扶着墙,指甲抠进墙皮里,一声没吭。
我攥着搪瓷缸,指节泛白,缸子底硌得掌心生疼。五年,我写过二十三封信,一封都没寄出去,全压在枕头底下。我以为不见面就是保护她,以为边疆够远就能让她死心。
结果她比我先跑了。
后来我去了烈士陵园,找到了她的墓。墓碑上的照片还是大学时的模样,扎着两个辫子,笑得没心没肺。我把搪瓷缸放在碑前,蹲下来,用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灰。
“我当上排长了。”我说,“在那边年年评优秀,没给你爸丢人。”
风把梧桐叶吹得沙沙响,像是她当年在窗台上偷偷冲我摆手的声音。
我站起来,敬了个军礼。
转身的时候,看见首长站在陵园门口,背着手,头发白了大半。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后只说了句:“回来了?”
“回来了。”
他转过身,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声音很轻:“那缸子……是我给她买的。”
我没说话。
他也没再回头。
有人说,首长当年把我调走,是嫌我出身低。可这五年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早就知道晓燕身体不好,怕她跟着我去边疆吃苦,才用了最狠的办法?
可谁又能说清楚,这到底是保护,还是另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