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青岛,4名好友聚餐4小时喝光36瓶啤酒。散场后,34岁男子贾某独自骑电动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沿石及路灯杆,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家属将3名同饮好友告上法庭索赔99万余元。大家原本以为同桌好友要承担高额赔偿,法院划分主次责任后的判决结果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男子醉酒骑车撞路灯杆身亡,事前与三名好友共喝 36 瓶啤酒,家属起诉三人索赔 99 万;一审判了》
这顿饭是刘某张罗的局,2025年9月13号晚上叫上贾某、蔡某、于某三人一起吃饭喝酒,酒钱也是刘某掏的。四个人从落座到散场整整耗了四个小时,桌上摆着36个空酒瓶,全是500毫升装的青岛啤酒。席间贾某的媳妇打过电话过来问几点回家,贾某当时应付了两句就挂了。
饭局散了以后,刘某、蔡某、于某三个人搭着肩膀转身去打台球,贾某没跟着走,一个人晃悠着去了自己开的汽修店。谁也没多想什么,几个人的心思都还停留在酒桌上的热闹里。
贾某到了店里没歇着,推出一辆电动车就往家骑,头盔也没戴。没蹬出多远,车子一头撞上路沿石又刮到路灯杆,人当场就摔倒在地,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都没来得及送医院人就没了。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写得很直白,贾某醉酒驾驶电动车这一项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了全部作用,责任在他自己。
家属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当晚一起喝酒的三个人全告了,索赔99万多。城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3日出的一审判决,结果让不少围观的人意外,赔是要赔,但金额跟索赔数差得挺远。法院认定贾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喝多少酒心里该有数,事故主责在他本人。
三个朋友的问题出在明知贾某喝了不少,却各自散去没确认他是留店过夜还是骑车回家。具体分下来,组局的刘某担4%,赔了70471.6元,中途劝酒的于某和知道贾某家在哪却没提醒的蔡某各担3%,各赔53353.7元,加一起17.7万多。
类似的案子在别处也判过。上海普陀区曾有苏先生醉酒案,同饮的小沈特意安排人把苏先生送到家,监控也拍到他平安进门,后来是自己在家二楼出的事,法院查明护送义务已经尽到,驳回了240多万的索赔。
山东冠县2022年也有个案子,李某某聚餐后自己开电动四轮车翻沟身亡,同饮的张某某、耿某某主动赔了钱,剩下的何某某没赔就被告上法庭,法院照样认定死者担主责。
江苏无锡锡山区去年公布的一起案例里,杨某多次劝同事张某别骑车、建议打车,张某不听非要骑走,出事后法院查清杨某尽了劝阻义务,直接驳回了全部诉求。
这几起案子摆在一起看,思路是一致的,同饮者有没有担责,关键看有没有实实在在劝过、拦过、送过。尽了责任的,法律不会强加担子;没尽到的,该担的一分不少。酒桌上这点分寸,说到底还是各人对自己和身边人负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