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深圳,男子30年前投保养老金,年缴4055元缴费到60岁,保单写明月领50万,首月正常到账,第二个月保险公司反悔了:员工录错了,只能一次性给50万
1995年,深圳宝安。30岁的陈先生签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养老保险,叫《生活后援保障计划》。年缴保费4055元,按当时的购买力折算相当于现在每年交4万多。缴费期30年,保单白纸黑字盖着公章,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50万元整。
这不是段子。50万旁边写着元整,没有小数点,没有括号备注。陈先生太太同期找了同一个业务员买同一款产品,她的保单上写的是一次性领取30万元。夫妻俩的合同放在一起,差别一目了然。一个写明了一次性,一个写明了按月领。陈先生正是冲着月领50万才签的字。
2025年,陈先生满60岁。第一个月,50万准时到账。然后钱停了。保险公司说:当年的员工把合同打错了。原本应该写一次性领取50万,结果写成了按月领取50万。经手员工早就离职了,没法核实。公司只认一次性给50万,后面不发了。
按保险公司的逻辑,陈先生掏了30年保费,总共交进去的金额和现在要一次性付清的50万之间,几乎打平。如果当初约定是一次性给50万,这保单连银行定期都跑不赢,谁会买?
更关键的法律事实在这。30年间保险公司每年定期从他账户里扣款,从来没有一个人发现条款有异常。扣费本身就是对合同有效性的持续追认。而《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最长除斥期间是5年。1995年签的合同,最迟2000年就必须提异议。现在已经过了快30年,才来说当年打错了字,法律上根本不支持。
今年7月13日,案子在深圳宝安区法院开庭。陈先生只坚持一件事:按月领50万。交了30年,等了一辈子,到了该领钱的时候,一张公章完整的合同不该变成废纸。他说,如果当年写的是一次性50万,他不会买。
这笔账网友已经替他算过了。首月50万到账又停发,说明保险公司系统里能打出这个金额,也认过这个条款。真要是员工手误打错一个字,法人公章也是员工偷盖的吗?你觉得保险公司这笔钱该不该继续按月给?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