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清晨熟睡时,突然摸到一阵黏糊糊液体,女子惊醒后以为是小猫弄得,于是便起身寻找小猫,结果走到客厅时听到入户门有动静,吓得女子赶紧上前反锁了房门并报了警。
事发后,经过检测发现,女子床上的液体为人体体液,而留下液体的男子竟然是女子同小区的邻居。
常女士最先想到的不是门外有人,而是室友留下的小猫。室友回老家前把猫留在合租屋里,凌晨五点多,屋内安静,常女士从床上惊醒,心里还在琢磨猫是不是闯了祸。
常女士走到客厅,入户门的响动把人彻底吓清醒。常女士没有开门查看,而是把门反锁,隔着门大声问是谁。门外没有回应,报警电话很快打出。民警到场后,在门栓里发现一把能打开房门的钥匙。
男子后来被查获,男子住在同一小区,男子说钥匙是在门口捡到的。男子怎样进入、进入后做了什么,还要以警方调查和鉴定为准,但常女士已经决定搬走。
这件事让人想起宁夏检察机关披露的一起旧钥匙案。2021年至2022年,陈某租过贺兰县某小区刘某的房子,租住期间偷偷配了一把钥匙。2022年2月退租后,陈某搬到同一单元楼下,却没有把私配钥匙交出。
2022年3月,张某一家租进刘某的房子,也没有换锁。到了2025年春节,张某一家回老家,陈某在楼下观察几天,发现楼上不开灯,就用旧钥匙开门进屋,拿走一台学习机。张某一家回来后发现东西不见,靠定位发现学习机还在附近,于是在家里装了监控。
2025年3月22日晚,陈某又用同一把钥匙进门翻找,张某手机收到监控提醒,报警后陈某被抓。这个案子没有惊险台词,只有一个实在教训,出租房交接时,钥匙流向必须问清楚,能换锁就尽快换锁。
按民法典的租赁规则,租客更换锁芯,最好先和房东说清,保留旧锁芯和沟通记录,退租时也好恢复原状。
常女士害怕的,不只是床上那点异常。家里有人进来,门外还有动静,睡觉的地方突然不安全,人的心就稳不住。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介绍过山东肥城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2020年7月5日23时许,尹飞为了偷窥邻居郭秀红,从自家房顶绕到郭秀红家屋顶,又顺梯子进入院子,准备靠近卧室时被郭秀红发现,尹飞随即逃走。
事情过去后,郭秀红一直受惊,工作生活受到明显影响,医院诊断涉及恐怖性焦虑障碍,鉴定认为相关精神创伤和侵宅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2021年10月,肥城市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尹飞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个结果说明,住宅安宁不是空话。没有搬走财物,不代表没有伤害。半夜闯入别人住处,足以让一个人长时间睡不好。
邻居之间的边界,也不是只有一扇门。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4月11日发布的人格权典型案例中,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可视门铃纠纷。原告和被告住在同一小区前后楼,两家最近不足20米。
被告在入户门装了带人脸识别和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拍摄方向对着前栋住户卧室、阳台。原告认为生活被盯着,要求拆除。
法院审理后支持拆除请求。原因很直接,住宅、卧室、阳台属于私人生活空间,邻里再熟,也不能把监控伸到别人家里。
回到常女士这件事,男子是同小区邻居,距离近不等于可以靠近别人的床边,钥匙能开门也不等于可以进门。常女士当时反锁、报警、保留现场,是很关键的动作。合租房里室友暂时离开,猫在屋里,人反而容易放松警惕。
可真正需要确认的,是门有没有反锁,钥匙有没有丢过,房东和前租客有没有交接清楚。常女士最后选择搬走,并不是小题大做。一个人住进出租屋,图的是能睡个安稳觉,这一点,法律也在保护。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