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发生一起因婚外情纠纷引发的致命冲突案件。当事人赖某与肖某均为已婚人士,肖某还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二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婚外关系,最终一场普通的情感争执,演变成无法挽回的生死悲剧。
案发当晚,赖某与肖某相约见面、共进晚餐并入住酒店,直至晚间22时左右离开。赖某驾车送肖某回家,肖某抵达家门口才发现未携带钥匙,无法入户,只得折返赖某车内。
为静心沟通,赖某驱车前往当地一处偏僻路段,狭小的车厢内,二人就感情归宿问题激烈争执,口角矛盾迅速升级为肢体拉扯。 为避免影响行车安全、平复双方情绪,赖某下车试图冷静事态。
但肖某情绪愈发激动,随即追出车外,捡拾路边碎石持续追砸赖某,导致其手臂、身体多处淤青擦伤。赖某多次躲闪劝阻无效,只得退回驾驶室躲避,肖某仍不依不饶,扒住车门拉扯、殴打赖某。被逼至绝境的赖某情绪失控,抓住肖某胳膊奋力向外猛推。
因路面坑洼坚硬,肖某瞬间失去重心重重倒地,头面部猛烈撞击地面,当场陷入昏迷。 赖某起初以为肖某佯装昏迷,查看后发现其呼吸微弱、状态危急,立刻联系朋友赶来帮忙,合力将肖某送医抢救。遗憾的是,经过五天全力救治,肖某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肖某父亲得知噩耗后悲痛万分,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后,依法对赖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控辩双方及被害人家属就罪名认定产生巨大争议。
被害人家属认为,赖某刻意大力推人是蓄意为之,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未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延误黄金救治时机,要求从重处罚,并判令赖某承担肖某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赖某辩护律师则辩称,推人是情急之下的应激反应,无杀人主观故意,被害人死亡属于意外,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综合全案细节,最终认定赖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明确,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主观故意,不能仅凭死亡结果定罪,需结合矛盾起因、加害手段、是否预谋、事后行为等综合判定。参照安徽高院2022皖刑终239号案件,该案行为人预谋持菜刀砍击要害、持续追杀,主观杀人意图明确,故而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对比可见,本案二人无深仇积怨,冲突系突发,赖某无预谋、无凶器、仅单次推搡,事后积极施救,仅存在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亦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指控,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八年,赔偿被害人家属五万九千余元。肖某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核查后确认,一审事实认定清晰、量刑合理。
同时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支持直接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依法不予支持,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违背伦理的婚外情,因一时冲动酿成命案,最终在法律的严谨裁量下尘埃落定,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