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女子外遇得好处后上瘾,同时结交了好几个男子,连怀孕了都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多年后,女子丈夫发现妻子不对劲,就带着两个儿子去做亲子鉴定,发现居然小儿子不是自己的,真相大白后,女子选择离家出走,而把孩子留在婆家,婆婆和丈夫又气又恨,即舍不得孩子,又恨女子。
男子两口子2012年结的婚,婚后生了俩儿子,婆婆帮衬着带孩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日子也平平稳稳。
可前两年开始,儿媳妇就不对劲了,以前脾气还行,后来动不动就甩脸子,对儿子也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还闹着要分床睡。
最让老太太堵心的是,这儿媳妇对孩子也没了耐心,尤其对小儿子,说打就打,说骂就骂,跟变了个人似的。
老太太心里犯嘀咕,跟儿子念叨了好几回,儿子只当是两口子感情淡了,没往深处想。
还是老太太多了个心眼,找了个人悄悄跟了儿媳妇几天,这不跟不知道,一跟心彻底凉了——这女人在外头跟好几个男的不清不楚,吃饭逛街,甚至夜不归宿。
儿子知道后,整个人都傻了,他咬着牙,偷偷带着两个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出来那天,他差点没晕过去:大儿子是亲生的,可全家疼了十几年的小儿子,跟他没有半毛钱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这女人瞒了他十来年,让他白白养了别人的孩子。
事情败露后,这女人倒好,干脆来了个人间蒸发,电话停机,微信拉黑全家,躲得无影无踪。
婆家人找到她娘家,老丈人一句“管不了”就完事,大舅子也说不知道孩子亲爹是谁。
犯错的人拍拍屁股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全扔给了男人和老人。
现在最难受的,是那个14岁的孩子,他还被蒙在鼓里,跟着奶奶过。
奶奶拿着鉴定报告哭了一场又一场,哭完还是照常给孩子做饭、送上学,她说舍不得,养了十多年,就算没血缘,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孙子。
她狠不下心把孩子推出去,更不敢让他知道真相。
这家人现在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心里又气又恨,但看着孩子,啥狠话也说不出来。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两口子撕破脸,而是那个14岁的孩子,他什么错都没有,却要替大人的荒唐事买单。
这女的,你说她糊涂也好,自私也好,她在外面胡来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这个家会怎样。
在外面跟几个男人纠缠不清,回家拿孩子撒气,连怀了谁的孩子都不知道,这已经不是什么感情变淡,是做人最基本的责任感都没了。
事情败露后,她不是面对,而是直接跑了,电话一关,微信一删,把烂摊子全扔给婆家。
她可以躲,可她跑了,那孩子怎么办?她没想过。她大儿子以后怎么抬头做人,小儿子知道真相后怎么承受,她统统不管。
这几年她就图的是自己快活,什么丈夫、孩子、家庭,都排在她自己后头。
婆婆和丈夫现在这处境,确实是又气又恨,白养了十几年的小儿子,不是自己家的种,换谁心里都过不去这个坎。
可偏偏这孩子是无辜的,从小在这个家长大,喊了十几年爸,跟奶奶亲得不行,真要把他赶走,往哪儿赶?亲爹是谁都不知道。
留着他,又天天提醒自己那顶绿帽子。这种矛盾,外人看着都揪心。
这件事里,真正可怜的就是那个孩子,他的身世成了全家都不敢碰的秘密,像个定时炸弹,迟早得爆。
孩子慢慢大了,纸包不住火,等他知道了,他要怎么面对这个家,面对自己?那女的拍拍屁股走了,可这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民法典》第1073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男子拿到亲子鉴定报告,就构成了“正当理由”,他作为法律上的父亲,有权起诉否认与小儿子之间的亲子关系。
同时,根据司法实践,女方隐瞒孩子非男方亲生,让男方在不知情下抚养了十几年,这属于“欺诈性抚养”。
男子不仅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这些年花在孩子身上的抚养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他的人格尊严和配偶权都受到了严重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