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买了份养老保险,合同上写着:60岁按月领取50万。可到了年纪领保险的时候,第一个月还正常,第二个月就领不出来了。男子感觉被骗了,就去询问保险公司,没想到,对方居然称,是之前的员工写错了,并表示,之前的员工找不到了。
当事人陈先生 1995 年年满 30 岁,在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生活后援保障计划》养老保险,每年固定缴纳保费 4055 元,缴费周期约定 30 年。保险公司出具纸质保单正本,加盖官方印章,无涂改痕迹,养老计划一栏清晰标注,陈先生年满 60 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五十万元整。三十年间陈先生从未断缴保费,每年按时足额交钱,保险公司全程正常扣费,没有中途提出保单内容存在错误。
陈先生 2025 年达到 60 岁领取年龄,按流程提交材料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顺利拿到第一笔五十万元款项,可等到第二个月,保险公司直接停止打款,不再发放约定养老金。陈先生主动前往网点询问停发原因,工作人员给出统一答复,当年办公设备不完善,录入保单时员工出现操作失误,原本条款约定一次性领取五十万元,被误写为按月领取,如今当年办理业务的员工早已离职失联,无法核对当年沟通细节,只能按照一次性发放标准执行,不再按月给钱。
陈先生完全无法认同这套说辞,他保存完整原始保单、三十年全部缴费凭证,所有单据都能佐证自己长期履约。他委托专业律师梳理全部证据,律师提出两点关键依据,其一保单文字表述清晰无歧义,保险公司盖章出具合同,内部员工录入失误属于企业管理漏洞,后果不该由投保人承担;其二即便存在所谓重大误解,法律规定撤销、更正合同的最长时限为五年,保单 1995 年签发,保险公司早就超过维权期限,无权时隔三十年推翻书面约定。
说到底,整理完全套证据材料后,陈先生正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求判令保险公司严格按照保单内容履约,持续按月发放五十万元养老金。案件排定 2026 年 7 月 13 日开庭审理,消息传到网络后引发大量网友讨论,多数网友认为纸质保单具备完整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以一句员工写错就单方面撕毁契约,普通人三十年按时缴费的信任不该被随意消耗,也有网友提出会等待法院最终判决,看司法如何界定保单笔误带来的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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