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把岳麓简中秦的律令读了一遍,比过去读睡虎地的感受要深。过去感受秦在商鞅变法之后,建立起来一套全新的官僚体制,这套体制有巨大的动员和激励能力,这是秦能富国强兵的根本制度保证。但是,这次读岳麓简另外一个感受是,令人十分意外的看到,到了秦始皇时代,秦的律令制度有非常浓烈的陈腐暮气,事无巨细。每个人都被编织到一个「细大不捐」的网络牢笼中,没有活力,毫无生气,这种感觉往往是一个王朝要绵延许久之后才会有的感觉,甚至宋朝、明朝,在官场之外的民间,都没有这种暮气。仔细思考之后,忽然想到的是,其实从商鞅变法到秦统一已经一百二三十年过去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建制化过程,秦的纯粹法家思维和功利主义特质无疑加速了体制性僵化。需要修正我过去的一点想法,秦不是二世而亡那么简单,而是它那一套耕战体制,在运行了一百四十年之后的结构性崩溃。《老子》云:「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秦称虎狼的背后,恰恰是「其民缺缺」的现实。如果从这个角度再看高惠文景,确实有一个退出来,反建制的过程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