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城隍庙,火风买烟的功夫,两岁的霍尊走失了三小时。
三十年后,他在访谈里说,自己出钱租了房,是个好爸爸。
这中间隔着的,是一个女人变卖所有金饰换来的钢琴课,和一段再也回不去的顶流职业生涯。
仲小萍当年什么风头?翻唱专辑销量破百万,年跑120多场商演。跟毛阿敏一个量级。
可她在城隍庙出口找到哭哑嗓子的孩子后,回家一句话没说,直接提了离婚。
为什么?
因为她后怕。她后怕的不是孩子走失这件事本身,是她终于意识到:这个男人,可能再因为一次“买烟”的功夫,就把她的世界弄丢了。
所以她什么都没争,什么都没要,一个人带着孩子,从聚光灯下消失进菜市场里。
三十年后,火风记住的只有“我出钱租了房”。
这不是记性差,这是选择性记忆。因为他只能拿出这一点。他不敢提城隍庙,不敢提走失的三小时,不敢提仲小萍放弃的一切。
你以为是自夸?不是。
这是一个人给自己缝的遮羞布——他没法面对那个“把两岁孩子弄丢”的自己,所以拼命找证据证明自己还算个人。
这不叫负责任。这叫用付出来模糊缺席。
你把他最痛的伤当成了你的功劳簿,这才是最残忍的不公平。
别用“我给了钱”来模糊你在场以外缺席的事实。承认吧,你只是用付出来逃避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