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5日,广州的高架桥,是仅限机动车通行的,而且明文禁止非机动车上路。
可偏偏有个家长心存侥幸,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家三口违规闯上了高架。
不仅私自闯入禁行路段,还多人共乘、不戴安全头盔,甚至有网友发现这辆电动车还刻意地遮挡了车牌,看样子是明知故犯、铤而走险了。
危险从来都是侥幸换来的。
行驶途中,电动车突然在机动车道自行侧翻,一家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
后方正常行驶的宝马车主,没有超速,也没有分心,更没有任何的违章操作,可是由于距离太近,根本来不及避让,最终不幸发生了碾压,导致孩童受伤。
从情理、常识、路况来看,这起事故的根源,完全是电动车家长违规驾驶造成的,和宝马车主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网友是一边倒地心疼宝马车主,平白地遭遇了一场无妄事故,不仅车辆受损,时间被耽误,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阴影,全程守法却遭遇飞来横祸。
可最让人憋屈的是情理归情理,法律归法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哪怕机动车完全无责,依然要承担不超过10%的人道主义赔偿。
唯一的免责条件,是非机动车故意撞车,而本次是电动车自行侧翻,根本达不到全额免责的标准。
这就造成了最矛盾的局面——
交警大概率会判定电动车家长全责,但守法的宝马车主,也要掏钱来赔偿。
更不公平的是,非机动车几乎不用赔偿机动车的修车损失,车主来年保费还会上涨,里外里是双重吃亏。
当然也有少数不同的声音,认为高架行车理应保持极致的安全距离,哪怕对方违规了,机动车也该尽到避险的义务。
但大部分网友都不买账,车流高速通行的高架上,根本做不到绝对预留零风险的距离,这种要求对守法车主太过于苛刻了。
电动车违规上高架桥宝马车主是否冤枉大家认为,这种“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式判罚,变相纵容了非机动车违规乱象。
很多人仗着有汽车来兜底,所以才肆无忌惮地闯高架、闯红灯、逆行,因为违规成本太低了。
说实话,交通规则就该对错分明、权责对等,彻底摒弃和稀泥。
对于主动闯入高架、高速的严重违规非机动车,理应取消机动车无责赔付。
同时加强高架入口物理拦截和执法处罚,用严格管控管住侥幸心理,别再让守法的人为违规的人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