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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四个月大的胎儿,还没来得及被这个世界看一眼,就被自己的亲姑姑从楼梯上推了下去

一个四个月大的胎儿,还没来得及被这个世界看一眼,就被自己的亲姑姑从楼梯上推了下去。更让人心寒的是,孩子父亲赶到医院,开口第一句不是问老婆疼不疼,而是说“妹妹还小,这事别闹大”。

这是朋友在医院产科急诊亲眼撞见的真事,那天晚上十一点多,急诊大厅的灯白晃晃的,走廊里弥漫着消毒水和血腥味混在一起的气味。

林晚被抬上担架的时候,牛仔裤已经湿透了,血从裤脚滴到地面,一路从二楼楼道延伸到救护车,又从救护车延伸到抢救室。她的两只手始终护着腹部,嘴里含含糊糊地喊着“孩子、孩子”,声音轻得像蚊子叫,但每个字都扎在护士耳朵里。

推她下楼的是丈夫的亲妹妹,刚满十九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家待了大半年,整天刷短视频、点外卖,偶尔跟林晚拌几句嘴。那天晚上起因很小,小姑子把吃剩的泡面碗搁在客厅茶几上,林晚怀孕后嗅觉敏感,闻到味道就反胃,说了她两句,让她顺手扔了。

小姑子没动,林晚自己起身去收拾,路过楼梯口时小姑子跟过来,两人又顶了几句。不知道哪句话惹毛了对方,小姑子伸手一推,林晚脚下踩空,整个人往后仰,后脑勺磕在台阶棱角上,身子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滚下去,直到撞上二楼拐角的墙壁才停住。

声控灯被那一声闷响震得一层层亮起来,从一楼亮到四楼,又慢慢灭掉。小姑子站在楼梯顶端,愣了几秒钟,然后跑下楼,看见林晚蜷在地上,身下洇出一滩暗红色的血。她没打120,先打电话给了自己妈。

婆婆赶到后打了急救电话,又给儿子打电话,说“你媳妇摔了,快去医院”。丈夫在电话里问“严不严重”,婆婆说“流了不少血”,丈夫挂了电话,四十分钟后才到医院。

这四十分钟里,林晚被推进手术室。值班医生检查后说,胎儿已无胎心,母体盆腔出血严重,必须立即清宫止血。手术做到一半,护士出来让家属签字,婆婆签了,小姑子坐在长椅上咬着指甲。

手术结束,林晚被推出来时脸色蜡黄,嘴唇干裂,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呻吟。朋友那天正好在产科值夜班,说她见过无数流产的产妇,有的哭得撕心裂肺,有的面无表情像丢了魂,但林晚那种眼神她头一回见,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眨都不眨,仿佛灵魂已经跟着孩子一起走了。

丈夫推门进来的时候,林晚眼珠动了一下,他走到床前,看了看床头柜上的监测仪,又看了看林晚肚子上的绷带,沉默了好一阵。婆婆在旁边小声说“孩子没了”,他点了点头,然后握住林晚的手,说的第一句话是:“小妹才十九,不懂事,你别跟她计较。这事咱们自己处理,别往外说,家丑不可外扬。”

林晚把手抽了出来,她没哭,没闹,也没说话,丈夫又补了一句:“我让妈先把小妹送二姨家住几天,等风声过去再接回来。你好好养身体,以后还能再怀。”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就像在安排一次出差或者一顿晚饭。

朋友说她当时站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指甲都快掐进手心里。她后来偷偷跟林晚说“你要是想报警,我帮你作证”,林晚摇了摇头,说“报警了又怎样,她爸妈肯定求我写谅解书,最后还不是拿钱了事”。朋友无言以对。

林晚住院那几天,婆家人轮着来,但没一个人提小姑子。婆婆每天送饭,说“多吃点补血的”,公公坐在走廊抽烟,说“年轻人冲动,过两年就懂事了”。

丈夫下班后来坐一会儿,刷手机、接电话,偶尔问一句“还疼不疼”,林晚一律回答“不疼”。第三天,丈夫带来了离婚协议,说“咱俩这样下去也过不好,你回娘家住段日子吧”。林晚看都没看,直接签了字,当天下午就收拾东西走了。

后来朋友打听到,小姑子被送去了外地的亲戚家,据说那亲戚开了家小超市,让她去帮忙看店。婆婆在电话里跟亲戚说“住几个月,等这边事情凉了再回来”。至于林晚,回了娘家后换了手机号,跟婆家所有人断了联系。临走前她给朋友发了一条消息,只有一句:“我不恨谁,我就是想找个地方,重新活一次。”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不少人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小姑子年轻气盛,推人不是故意的,况且已经赔了钱,一家人不该闹得太僵。也有人反驳说四个月的胎儿已经成形,手脚都长齐了,那是一条人命,故意推搡孕妇就是谋杀。

法律层面其实很清楚,故意伤害孕妇致其流产,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子宫受损导致今后难怀孕,通常会被认定为重伤,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但现实中,多数家庭会选择私了,赔偿到位,家属签谅解书,刑事部分就能减轻甚至不起诉。林晚没有报警,也没有索赔,她只是安静地离开,像从来没有嫁进过那个家一样。

朋友说,林晚离开医院那天是晴天,她走到住院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然后伸手挡了挡阳光,一步一步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