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出这种龌龊事的渣滓,必须把牢底坐穿!
一名刚满18岁的男子,趁17岁女友超剂量服用处方药意识模糊之际,欲实施强奸,最终因客观原因未能得逞,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事情发生在2025年8月28日。被告人金某与被害人龙某系朋友关系,两人经常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普瑞巴林、愈美片两种处方药。这天,金某与龙某携带药物去看望朋友杨某,三人一同超剂量服用。龙某一次性吃了12粒愈美片,金某吃了8粒普瑞巴林,杨某吃了4粒。半小时后,龙某药效发作,整个人意识模糊、浑身乏力,连自主行动都做不到。
就在这个时候,金某动了歪念。他拦下一辆出租车,将意识不清的龙某带到了自己的暂住地。进屋之后,他脱光了龙某的衣物,欲强行发生性关系。最终因客观原因未能得逞,但这个过程本身已经足够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明知普瑞巴林、愈美片超剂量服用会使人意识丧失,仍与被害人共同超量服药,后趁被害人陷入意识模糊、无力反抗之机,着手实施奸淫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金某奸淫未成年被害人,依法从严惩处。
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这个判决出来后,网上争议不小。很多人觉得判轻了。存心下药、趁人之危、脱光衣物、实施强奸,虽然最终未遂,但对一个17岁女孩造成的身心伤害,岂是二年十个月能弥补的?但也有人指出,法院已经考虑了"奸淫未成年被害人依法从严惩处"的情节,只是未遂和坦白两个法定从轻情节叠加,量刑空间有限。
比个案更值得关注的,是案件背后暴露出的药物滥用问题。普瑞巴林和愈美片,听起来是普通的处方药,前者用于治疗神经痛、癫痫,后者是止咳化痰药。但超剂量服用后,会产生类似毒品的效果:意识模糊、幻觉、身体乏力、成瘾。
更可怕的是,这两种药此前并未被列入国家管制药品目录,在线上平台就能轻易买到,未成年人也能下单。
金某和龙某作为朋友,经常一起购买、一起服用,说明这种药物滥用已经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正在蔓延的灰色地带。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也容易在朋友怂恿下陷入药物依赖。
金某利用自己对药物"门道"的了解,不是去保护朋友,而是去侵害朋友,这种背叛比陌生人作案更让人心寒。
好在监管部门已经行动。2026年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禁毒办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实施全链条监管。这意味着,这两种药从此不能再随意买卖,处方管理、销售记录、未成年人禁售等措施将全部到位。
最高法在发布这起案例时,特别警示未成年人群体:"是药三分毒",不存在"安全的滥用"。面对朋友结伴分享的不明药物,不要轻信"解压、助眠、放松"等说辞,遇到可疑人员、异常邀约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学会主动设防、理性自保。
这番话,值得所有家长和青少年牢记。真正的朋友,不会在你意识模糊的时候脱你的衣服。真正的解压,不需要靠吞药片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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