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夸车被扇巴掌陕西渭南一名9岁女孩在电梯内因夸赞自行车“好漂亮”并轻触车把手,被女车主持钥匙掌掴致脸部红肿,警方通报案件已依法处理但细节未公开,打人女子至今拒绝亲自出面道歉。孩子事后出现夜间惊醒、惧怕密闭空间等心理创伤,家属质问“她才9岁,心理创伤谁去承担”。坚持要求打人女子本人亲自出面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律师指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等于“这一巴掌白挨了”,涉事者仍需承担治安责任、民事赔偿与心理修复责任。 9岁女孩夸车被扇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