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也不能这么演!”河南鹤壁,6旬老大爷在洗浴中心做厨子和保洁,3000元一个月,谁知竟被扣了一个组织卖淫罪的帽子,导致老大爷在一审被判了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家属怀疑老大爷是被顶包的,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可就在这节骨眼上,老大爷在看守所内突发疾病,近30个小时才被送往医院救治,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后停尸房还遭人酒驾撞毁,致老大爷的遗体暴露在外。家属多次要求做全面尸检,但鉴定工作一直被拖延。目前,家属们就想知道谁给老大爷定的罪,有什么依据,尸检结果什么时候能出?
据悉,宋大爷在59岁那年,也就是2021年,经人介绍到镇上一家洗浴中心做厨师,同时还兼任保洁员,每月有3000元的固定工资。
工作一年多以后,宋大爷因身体问题辞职,然后帮着女儿带娃。可没想到,在2024年1月20日,宋大爷被警方给带走了,说他涉嫌组织卖淫罪。
同年2月27日,检察院决定对宋大爷进行批捕。后检察院对宋大爷提起公诉,称宋大爷在洗浴中心担任经理时,组织多人卖淫,认为宋大爷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
2025年11月6日,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大爷在担任洗浴中心经理时,负责协商确定嫖资分成,然后提供给卖淫人员食宿,还统一定价,形成了有效管理,是从犯。
因此,宋大爷的罪名成立,一审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对于这份判决,宋大爷的家属不认可,认为宋大爷就是个打工的,干的是厨房及保洁工作,什么时候成经理了?
面对这样毫无逻辑性及证据不充分的判决,宋大爷的家属提出了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检察院也提出了抗诉,认为宋大爷是主犯,不该认定为从犯。
期间,宋大爷的家属搜集了一些证据,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当时洗浴中心的老板李某父子曾找过宋大爷,要求其帮忙顶罪,答应每年补偿20万元。
但宋大爷当时并未同意,后来宋大爷被关起来后,李某父子也去看守所看望过宋大爷,并再次提出要让宋大爷顶罪,宋大爷还是没有同意,宋大爷的狱友可以作证。
之后,李某也被抓了起来,和宋大爷关押在同一个看守所,洗浴中心也关了。
因此,宋大爷家属认为这都是李某栽赃陷害,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无罪。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部分事实不清,故将案件发回重审了。
然而在2026年3月19日,宋大爷因排便后出现乏力、虚汗以及剑突下持续性疼痛,找看守所工作人员要了6颗速效救心丸。
但是情况未能得到缓解,当晚10时许,宋大爷因疾病被痛醒,一直熬到次日下午5时许,宋大爷才被送往医院做体检。
当晚7时,宋大爷进入ICU抢救,一直到3月21日凌晨5点50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心包积液,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
可宋大爷在医院被抢救期间,看守所负责人还联系宋大爷家属,称宋大爷的情况良好,不需要过于担心。
后宋大爷家属想要确定宋大爷的真正死因,希望有鉴定机构做全面的鉴定,但多家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或者只能做死因鉴定。就这样,这个尸检鉴定一直就这么拖着
万万没想到,宋大爷的死亡谜团尚未解开,又一出匪夷所思的怪事出现了。
在3月29日凌晨,男子王某酒驾冲入存放宋大爷遗体的房间,导致宋大爷的冰棺和遗体都受到了损害。
宋大爷的家属指控王某涉嫌故意毁坏尸体罪,认为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但警方认为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没有故意毁坏尸体的犯罪事实,所以没有立案。
时至今日,宋大爷的家属依旧没有收到正式的鉴定委托书面通知,当地公安机关也始终未给出任何合理解释。
《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第7条规定,在押人员死亡后,对初步认定为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开展以下调查工作:
......
(七)组织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公安机关在发现宋大爷死亡后,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死亡原因鉴定,可从宋大爷死亡至今已有100多天,就连鉴定都还没有做,多家鉴定机构都不肯接这个活,这里面的猫腻可想而知。
其次,因为二审法院是撤销了一审判决,要求发回重审,而在重审阶段,宋大爷因突发疾病死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0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也就是说,即便宋大爷已死亡,若法院经审查认为其可能无罪的,可以缺席审理澄清事实,作出无罪判决。
当然,法院就算查清了宋大爷的犯罪事实,但因为宋大爷已经死亡,所以不会再对宋大爷判刑了。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宋大爷的名誉权,避免其因错误判决使其背负“罪犯”的污名。
目前,宋大爷的家属只希望执法机关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宋大爷到底有没有犯法,什么时候能查清真相,否则宋大爷也死不瞑目,家属心里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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