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不要脸!上海,男子母亲意外离世,留下三套房产,价值不菲。作为家里独苗,这些遗产本该都由他继承,谁知,母亲才走第二天,舅舅家的表姐就急着找上门来,要求分遗产。被长辈骂退后她仍不死心。为了拿到这笔巨款,她完全不顾多年亲戚情,撕破脸皮闹上法庭。法庭上,她拿两份外婆立的遗嘱,本以为胜券在握,谁知,却漏洞百出。
2021年5月,高先生的母亲不幸离世,他和年过七旬的父亲悲痛不已,忙着处理后事。
母亲留下有三套房产,上海虹口两套、浙江嘉兴一套,但当时,他们根本无心处理房产过户的事。
高先生是家里独子,按理来说,遗产百分之百归自己所有,跟旁人没半点关系。
父亲也觉得,房子早晚留给儿子,没必要急着更名,于是,这件事就一直搁置着。
可让父子俩做梦都想不到的是,亲人刚离世,亲戚的贪念就立刻露了出来。
事后,高先生从大姨口中得知,母亲去世第二天,他的表姐,也就是舅舅的女儿就找上门来,说要分割房产。
当时大姨气得不行,当场就把表姐狠狠训斥了一顿。
本以为这事就此翻篇,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被拒绝后的表姐并没有死心,隐忍一年多后,直接撕破脸,把表弟高先生告上了法院,执意要分割遗产。
所有人都纳闷了,母亲的遗产,轮得到表姐这个亲戚来争抢吗?
原来,高先生的母亲离世时,外婆还健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
也就是说,当时高先生母亲突然离世,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她的遗产要分成三份,由外婆、高先生、高先生父亲三人共同继承。
年迈的外婆合法拥有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
一年后,也就是2022年,外婆因病去世,外婆名下的财产,包括她继承的那部分高先生母亲的遗产,该由外婆的子女,也就是高先生的舅舅、大姨等人继承,和表姐毫无关系。
可是,表姐手握两份遗嘱,底气十足。
据表姐和高先生的舅舅证实,外婆在高先生母亲去世后不久,先后立下两份遗嘱。
第一份明确,外婆名下所有财产、房产份额,全部由孙女,也就是高先生表姐一人继承。
第二份补充遗嘱更是特意写明,自己的全部财产,包含自己从所有子女名下继承到的遗产份额。
通俗来说,表姐就是想靠着这两份遗嘱,名正言顺拿走外婆从高先生母亲这里分到的百万房产份额。
面对表姐的步步紧逼,高先生很气愤,也不认可这份遗嘱的真实性。
因为他们知道,外婆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二女儿,也就是高先生的妈妈,已经离世了。
当初为了不让高龄外婆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打击,全家人统一口径,一直瞒着老人真相。
高先生还特意骗外婆,母亲重病远赴美国治病,暂时没法回家。
为了不露馅,家里每年春节,都会照常以母亲的名义给外婆送红包。不知情的外婆还一直心疼女儿,让她照顾好自己,别破费了。
一个完全不知情的老人,怎么可能特意立下遗嘱,去处置一笔自己压根不知道存在的财产?
所以,高先生觉得这份遗嘱漏洞百出,明显是有心人刻意操作。
昔日和睦的亲戚因为钱财彻底撕破脸皮,高先生的父亲忍不住叹气,利益断送了亲情。
目前,高先生一家已经正式申请笔迹鉴定,以此核实两份遗嘱的真伪,这场遗产纠纷正在等待开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外婆虽然依法能继承女儿的房产份额,但她自始至终不知道女儿去世、也不知道自己有这笔遗产,不可能自愿、真实地作出处置该笔财产的意思表示。
所以,这份专门囊括“子女继承份额”的遗嘱,不符合立遗嘱的法定中,真实意愿要求,大概率无效。
表姐靠这份遗嘱争房产,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