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继承亡母3套房,表姐持外婆遗嘱起诉争遗产!一句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让他彻底懵了
我就想问问各位独生子女,你们是不是打心底里觉得,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存款,不管有没有遗嘱,最后铁定全是自己的?
上海的高先生就是这么想的,直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寄到家里。母亲2021年5月因癌症突然离世,没来得及留遗嘱。她名下在上海虹口有两套住宅,浙江嘉兴还有一套,三套房产的产权证上至今仍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去世时,外婆还在世,全家担心老人承受不住打击,决定把母亲离世的消息瞒了下来。
变故就藏在这场善意的隐瞒里。高先生从没认真想过一个问题:母亲去世时外婆还活着,在法律上,外婆也是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高先生、外婆三人平分,外婆合法继承了这三套房产1/3的产权份额。这份份额,成了后来一切纷争的源头。
母亲下葬第二天,表姐就找上门来跟大姨商量要分割高母的房产,被长辈当场骂了回去。但在她持续推动下,母亲去世仅20天左右,外婆立下两份自书遗嘱:名下所有财产,全部由表姐高晶晶一人继承。第二份遗嘱还特意追加了一句话:“全部财产包含我继承的子女名下遗产份额。”专业法律表述精准地锁定了从高先生母亲那里分得的那笔房产份额。
2022年外婆病逝后,这两份遗嘱被表姐原封不动地保留到了法庭上。她凭此起诉高先生父子,要求拿到三套房产1/3的产权份额,价值超过百万。高先生委托律师应诉,提交笔迹鉴定申请,质疑遗嘱的真实性与订立意愿。
高先生方最有力的抗辩藏在家人多年的善意里:每年春节家人依然以母亲名义给外婆包红包,外婆每次都说“小妹身体不好,以后别送了”。至死不知女儿已离世,更不知道凭空多了一笔房产。律师指出,老人根本不知道遗产的存在,怎么可能对一笔不存在的财产产生真实的处分意愿?
目前案件等待笔迹鉴定结果开庭审理。如果遗嘱完全有效,表姐合法取得三套房产1/3产权,高先生和父亲只能持有剩余2/3。如果法院认定外婆处分那份遗产份额时存在重大误解,这笔份额将按法定继承由她的三个子女平分,表姐只能继承舅舅分得的那一小部分。
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父母去世时若祖辈健在,老人依法拥有同等继承权。老人后续去世后,这部分份额会流向舅舅姨妈姑姑叔叔等旁系亲属。普通人普遍忽视了这个规则,这是近年独生子女继承纠纷高发的核心原因。
评论区有人愤怒质问:父母的遗产凭什么其他亲戚也来瓜分?要是这样的话,父母的外债也应该亲戚们分摊。也有人说,这世间不要脸的人太多了,抢了不该抢的迟早也是要还回去的。
法定继承不认独生,只认第一顺序亲属。父母没有提前立遗嘱,就等于把房产分割的主动权交了出去。高先生家这场官司的结果还没出来,但那条关键提醒已经足够清晰:如果父母想把全部财产留给子女一个人,趁在世时立下规范遗嘱,是能堵死这条外流路径的办法。
独生女财产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