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又败给了金钱!"上海,男子母亲去世后,男子舅舅的女儿,也就是男子表姐,竟然将男子及男子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男子母亲的上百万元遗产。因为是独生子,男子懵了!男子父亲更是愤言男子表姐做的太绝了!
其实类似的糟心事,2017年在北京就闹过一回。当时有位化名小丽的独生女,父亲2016年突发心梗离世,海淀区一套市值五百多万的房子,小丽本以为跟母亲一起签个字就能过户到自家名下。
等母女俩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被告知,1932年出生的爷爷、1935年出生的奶奶都还健在,按照1985年颁行的继承法第十条,父母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更麻烦的是,办手续期间爷爷奶奶相继于2017年3月和8月去世,那份份额又转到了小丽伯父、姑姑手里,最后凑齐七八位亲属签下放弃继承声明,房本才顺利过完户。
此事经北京日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后,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的话题一路冲上热搜。中国公证协会当年披露的数字,2017年全国办理遗嘱公证的数量,比2015年涨了将近四成。
上海高某遇上的麻烦,法律逻辑跟小丽家的几乎一模一样。高母2021年5月6日病故,家里就高某一个独苗,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觉得房子早晚是儿子的,继承手续一直搁着没办。
谁想到2022年12月26日高某的外婆也走了,舅舅家的闺女,也就是高某的表姐,拿着两份东西登了门。一份是外婆生前立下的遗嘱,写明自愿把名下财产全部留给这位外孙女,另一份补充说明特意点出,遗嘱里所指的财产包括从子女处继承来的部分。
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外婆本就是高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分走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顺着遗嘱转到表姐手上,路径正好闭环。
高某越琢磨越不对劲。母亲刚走的第二天,表姐就跑到大姨家开口要分财产,被大姨骂了回去。为了不让外婆承受丧女之痛,全家默契地把母亲离世的消息瞒了一年多。
外婆压根不晓得女儿已不在人世,也不清楚自己名下多出这一笔遗产,就算遗嘱是真的,能算作老人的真实意思吗。高某父亲更是撂下狠话,七十几岁的人了,房子被拿走以后拿什么养老。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继承编,跟旧继承法比有几处关键更新。旧法只认可五种遗嘱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把打印遗嘱单列出来,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程序一步不能少。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又把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旧规废掉了,改成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充分尊重老人最终的意愿。
高某父子这回申请笔迹鉴定,走的是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路子,鉴定费先由申请一方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上海徐汇区还有一处地方值得一提,中华遗嘱库2015年11月就在这里设了全国第二家分库。据历年白皮书,截至2022年底登记保管的遗嘱超过22万份,立遗嘱人的平均年龄从2013年的77.43岁降到了68.59岁,六成多的老人立遗嘱是为了避免子女之间闹矛盾。
高母、外婆生前若能提前走上一趟,或许就不会让高某父子跟表姐对簿公堂。眼下笔迹鉴定还没出结果,庭也未开,房子到底能不能保住,谁心里都没底。
信源:澎湃新闻《独生子继承母亲三套房产,表姐持外婆遗嘱起诉分百万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