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马牛不相及?电工可以去养猪吗?
来自湖南的龙某通过面试应聘进入一家畜牧公司服务部从事电工工作,主要负责维修养殖户的视频监控设备。工作一年多后,公司领导找他谈话,说要裁撤电工岗位,让龙某到养猪场去当饲养员。龙某不同意调动,与公司协商无果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后又诉诸法庭(信息来源:7月4日央视新闻)。
一审法院认为龙某应该依照约定服从调岗安排,到养猪场去当饲养员,法院不支持龙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求。龙某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在双方未能就此重大变更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畜牧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属于用人单位的根本违约行为。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要求涉案畜牧企业限期内支付龙某经济补偿金。最终龙某胜诉。
让电工去养猪,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从大道理来讲,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个人应服从组织。但从劳动关系合同法来看,龙某入职时签的是电工岗位,单位如需变动其岗位,应征得本人同意。强制性地变换岗位属于违约行为。二审法院的判决合理合法。
员工在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一般是企业说了算,老板说了算。但员工也不必过于逆来顺受,如果个人利益受损,企业有明显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员工也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龙某的胜诉给打工人树立了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