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审理过的民事纠纷案件,虽不至八千,也有七千之多。其中,最让她揪心、难以忘怀的是一桩赡养纠纷案件。
法庭之上,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年夫妻紧攥着皱巴巴的诉状。二老育有两儿一女,半生的积蓄与精力都耗费在养育这三个孩子上。可当他们年迈体衰、腿脚不便,需常年服药、丧失劳动能力时,三个子女却相互推诿赡养责任。
大儿子称家产都给了弟弟,自己不应出钱;小儿子埋怨父母早年偏袒姐姐,陪送的嫁妆过多;女儿嫁为人妇,直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无需再管娘家父母。
王法官眼见着骨肉亲情被金钱无情碾碎,养育之恩轻如鸿毛,心中如刀割般疼痛。她强忍着愤懑,拿出《民法典》中关于赡养的相关规定,一次次诉说着父母的养育之恩。然而,三个儿女却像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依旧争吵不休,不为所动。
老父亲抹着眼泪说,不求子女大富大贵来报答,只盼能有一口热饭、一句关心,可如今连看病的医药费都无人分担,他已心如死灰。
调解无果,最终法庭依法判决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走出法庭时,三个子女依旧冷着脸,与父母形同陌路,没有一人主动上前搀扶年迈的父母。
王法官望着两位老人佝偻、落寞的背影,心中满是寒意。她不禁思索:倘若孝道和义务都需法律来裁决、靠强制力来执行,社会将走向何方,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