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大爷上午来到情人家里,与情人发生了关系,但事后却突然晕倒。情人瞬间慌了神,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大爷女儿,告知大爷突发身体不适,让家属尽快到场并拨打 120。
但直至大爷女婿到场后,才拨打急救电话,120 赶到现场时,大爷已经死亡。起初,大爷儿子还对大爷死因有怀疑,但后面就没有异议了。
之后,情人向大爷亲属赔偿 1.2 万元,并签订一次性了结协议,但没过多久,大爷亲属就后悔了,又将情人起诉至法院索赔 49 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这事发生在 2023 年 10 月 8 日。朱某与李某是夫妻,婚后有四名子女。可朱某又与王某保持情人关系。当天早上 9 点左右,朱某到了王某家中,二人发生关系后,朱某突然倒地。
王某一下慌住,10 点 7 分用朱某手机打给朱某女儿,说朱某在王某家犯病,让朱某女儿赶紧叫 120 并来人。
电话另一头没有马上拨急救,而是让王某自己打。朱某女儿随后联系兄弟姐妹核实情况,弄清位置后,朱某女婿在 10 点 23 分拨打 120。王某又喊朋友孙某过来。
孙某摸了朱某胳膊,发现朱某没反应,脸色也不对,不敢乱动就离开。急救人员赶到后,朱某已无生命体征。
第二天,朱某儿子报警,对父亲死因提出怀疑。警方调查后认为,朱某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后来朱某儿子在接处警登记表上签字,表示对死因不再持异议。
10 月 10 日,朱某儿子与王某签下调解协议,王某基于人道和同情给付 1.2 万元,书面约定此事一次性了结,双方承诺不再追究王某法律、民事等责任。
可朱某亲属越想越不是滋味。亲属认为,王某没有第一时间自行拨打 120,也没有实施专业救治,还称朱某被拖到楼道,因此王某应承担责任。
索赔金额一下涨到 49 万余元。王某心里也委屈,王某不是医生,不清楚朱某身体状况,出事后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求助,已经尽到普通人能做的救助行为。
类似纠纷并不少见。广西平南也有一案。2024 年 7 月 14 日,66 岁的周某与庄某在酒店见面后,周某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周某妻儿索赔 55 万余元。
法院查明,周某是成年人,对自身年龄和身体状态负有主要注意责任,酒店没有侵权行为。不过庄某在周某异常后未及时拨打急救、救助不够及时,法院酌定庄某承担 10% 的次要责任,赔偿 6.2 万余元。
安徽岳西的案件又是另一种走向。2023 年 10 月,陈某与王某共同生活期间,陈某因感冒发烧多次输液。10 月 20 日零时许,王某发现陈某异常,马上叫醒儿子,0 点 21 分拨打 120,还做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陈某最终心源性猝死。陈某家属索赔 37 万余元,法院没有支持高额死亡赔偿,但认为王某明知陈某有家庭仍共同生活,违背家庭美德,酌情支持 3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还有安徽濉溪一案。2025 年 7 月 27 日早晨,60 岁的马某与魏某在车内亲密时突然失去意识。魏某 7 点 22 分叫 120,7 点 45 分报警,并陪同救治。
马某家属索赔 32 万余元,法院认为魏某作为普通人,不能被要求达到专业医护标准,魏某已尽基本救助义务,家属也没能证明死亡与魏某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诉请被驳回。
这些案子放在一起看,法院看的不是谁哭得更伤心,也不是单纯评价私情对错,而是看有没有加害行为,有没有过错,死因能否查清,救助是否存在明显延误。
朱某案中,朱某与王某虽关系不体面,但双方自愿接触,朱某死亡后家属未申请尸检,死因无法确认。王某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系朱某女儿,又找孙某到场帮忙,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某故意拖延救治,更不能证明王某行为直接诱发、导致朱某死亡。
更关键的是,1.2 万元一次性了结协议已经自愿签订、钱款全额履行完毕。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达成合法有效的和解协议,不能事后仅凭情绪反复就推翻已经履行完毕的约定。
最终,法院驳回朱某亲属全部诉讼请求。到了法院,责任划分靠完整证据链,不是主观猜测和气话。
信源:中华网《男子在情人家中发生关系后倒地死亡,家属起诉要求赔偿 49 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