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学硕士毕业生有意加入我们律所,李主任亲自进行考察,给她出了一道关于普通交通事故真实纠纷的题目。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骑电瓶车的人边骑车边看手机,在过斑马线时,因躲闪不及,撞倒了同样在过斑马线且看手机的行人,导致两人都受了伤,这种情况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这位毕业生稍加思索,便脱口而出:骑行者看手机,双手无法稳定控制车辆,视线也脱离了路面,没有尽到观察义务,而行人正常过斑马线,没有责任,骑行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李主任显然对此答案并不满意,随后让她回去好好查阅《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着重提醒她思考: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尤其是过斑马线时负有哪些义务?行人过斑马线时又有哪些注意义务?
同时,李主任强调:行人在斑马线属于弱势优先通行方,法律给行人更高保护,是否意味着行人不需要尽到任何注意义务呢?
友友们,你们觉得这起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法律 法律案件故事 法律案件评析 法律案情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