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送醉酒女子回家,途中在楼道产生歹念,强行与女子发生了关系。男子逃离现场后,女子当场报警。经过调解,男子亲属向女子赔偿10万元,女子谅解男子。法院这样判!
2025年6月8日晚上,2006年出生的魏某和袁某、尤某一起到酒吧喝酒。三个人原本只是同事朋友间聚一聚,边喝边聊,时间很快到了次日凌晨。
袁某酒量没有撑住,走出酒吧时已经明显醉了。魏某拿过袁某手机叫了出租车,尤某也坐上车。车开到袁某住处所在小区后,魏某说送袁某上楼,尤某没有多想,继续坐车离开。
问题就出在这个楼道里,凌晨3点左右,小区很安静,袁某被魏某扶到居民楼一楼。魏某原本可以把袁某送到安全位置后离开,可魏某突然有了不该有的念头。袁某当时虽然喝醉,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
袁某知道魏某要做什么,袁某开始哭,也用身体摇晃、挣扎,想阻止魏某继续靠近。可魏某没有停手,反而利用力量优势控制袁某,最终强行与袁某发生关系。
魏某离开现场后,袁某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在现场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这个举动后来成了案件推进的重要节点。
民警到场后,能够及时围绕现场、人员行踪、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展开调查。魏某后来被传唤到案,对自己的行为作了供述。
这类案件中,很多人会误以为,被害人喝了酒,没有持续大声呼救,就不好认定违背意愿。其实并不是这样。
法律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关键不是看被害人有没有做出足够激烈的反抗,而是看行为人是否取得了对方真实、清楚、自愿的同意。醉酒的人可能反应变慢,反抗能力下降,但这不等于可以被随意侵犯。
2021年浙江绍兴赵某某案也说明过这个问题。赵某某组织社团成员聚餐饮酒,后来趁女同学严某某醉酒、难以反抗之机,强行与严某某发生关系。法院最终认定赵某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赵某某案和魏某案情节并不完全一样,但共同点很明显,行为人都是利用被害人饮酒后的弱势状态实施侵害,事后认罪、赔偿、取得谅解,只能影响量刑,不能改变犯罪性质。
魏某家属后来通过调解向袁某赔偿10万元,袁某表示谅解。有人看到这里可能会问,既然袁某谅解了,魏某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刑责?答案是否定的。
强奸罪不是普通民事纠纷,不是赔钱后就能撤掉的事。袁某的谅解可以让法院在量刑时考虑魏某悔罪态度、赔偿情况和再犯危险,但案件仍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仍要判断魏某是否构成犯罪。
2022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亦凡案时,也提到过类似的事实判断。法院认定吴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间,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强行发生关系,最终以强奸罪、聚众淫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这个案例与魏某案量刑差距很大,原因在于人数、情节、危害后果都不同,但对醉酒状态下性自主权的保护方向是一致的。
回到魏某案,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违背袁某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袁某发生关系,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案发后魏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魏某认罪认罚,魏某亲属赔偿并取得袁某谅解,法院依法予以从宽。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这个结果不代表魏某没有代价。缓刑不是无罪,魏某已经被法院认定构成犯罪,犯罪记录会一直存在。缓刑考验期内,魏某还要接受监管,一旦违反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袁某当场报警的做法也值得提醒更多人。性侵案件最怕拖延,时间一长,现场痕迹、衣物检材、监控记录、行程记录都可能灭失。
遭遇侵害后,及时报警、保留衣物、不要自行清理现场,才能让办案机关尽快固定证据。魏某案最后能够查清事实,袁某的及时报警起了很大作用。
信源:红星新闻《男子楼道内强奸醉酒女同事,赔偿 10 万获谅解,被判二缓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