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胜诉暴漏了中国文化确权时差 LV 这次胜诉,捞了1030万,庭审中LV律师说“东方大国古代没有版权”
我想说东方大国古代并不是没有版权的,宋代就有“不许覆板”的禁盗版告示,说明古人是有版权意识的
只是传统纹样作为公共文化素材,是古代人习以为常的,所以并不认为这是盗用。
但问题是,现代品牌经过设计,将传统纹样变为具有识别性的图案,并注册为商标,这些图案受法律保护。
外来品牌借鉴国风古纹,并不算侵权,但也应该正视文化源头,我们的企业和相关机构是不是也应该主动理清古纹样的知识产权边界,而不是让外来品牌单方面获益
LV申请的这些古纹商标是不是应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