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接手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还没来得及翻阅卷宗,内勤便递给她一封特快专递。拆开一看,好家伙,信上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大致内容是,被告人出身革命家庭,他爷爷是抗日英雄,二爷和奶奶被反动敌人残害,大爷牺牲于抗美援朝战场。被告人从小在革命家庭长大,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绝不可能伤天害理、违法犯罪,更不可能实施诈骗。
陈法官深知,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裁判要依靠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身份如何,违法犯罪都应受到制裁。即便出身革命家庭,也不能保证不会违法犯罪,刘青山、张子善皆为革命出身,不也照样贪污腐败吗?法院审判依靠的是事实和证据。
陈法官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将这一情况记录在三项规定里,随后一如既往地投入到阅卷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她清楚,自己必须做到居中裁判、不偏不倚。
友友们,对此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