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入住酒店后,当即发生了关系,结果就在发生关系的时候,男子发现窗外有人,于是便过去查看,对方见状立即逃走了,随后,男子报了警,警方将涉事小伙抓获,案发后,男子将酒店和小伙告上了法院索赔超过2万元。
2025年4月16日晚上,男子张某提前在上海一家酒店订好客房,和女友一同到店办理入住手续。
就在两人在房间内进行亲密互动时,张某无意间抬头一名陌生男子举着手机,在拍摄房间里两人的私密画面,张某瞬间浑身不适,立刻停下动作凑近窗户查看。
窗外男子李某察觉到自己偷拍偷窥的行为已经被屋内人发现,转身快速从酒店外围区域逃跑,张某来不及出门阻拦,只能记住对方的身高、衣着和面部特征。
冷静下来之后,张某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向民警讲述自己和女友在酒店客房被外人扒窗偷拍隐私的完整经过,同时提供对方外貌细节。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涉事酒店开展取证工作,当天就锁定实施偷拍的男子李某。
警方很快找到李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最开始李某拒不承认偷窥偷拍的行为,在完整监控录像、张某的证言等全部证据摆在面前后,李某才如实交代全部作案过程。
李某交代,当天夜里他在路上看见张某和女友一同走进酒店,心里生出窥探他人私密生活的想法,悄悄跟随两人进入酒店楼道。
确定张某入住的房间位置之后,李某从酒店后侧杂物间窗户翻到建筑外墙区域,蹲在客房窗户外面,隔着纱窗持续偷窥屋内情况长达半小时。
之后李某主动拉开纱窗缝隙,把手机伸进缝隙里持续拍摄十分钟,本以为屋内两人不会发现,没想到被张某抬头当场抓个正着。
公安机关根据李某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事实,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对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束之后,张某没有就此作罢,这次偷拍事件给自身和女友造成严重心理不适感,日常频繁回想事发画面,长时间无法平复情绪。
张某认为,直接实施偷拍行为的李某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酒店作为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同样存在不可推卸的管理疏漏。
张某整理好报警记录,监控截图等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偷拍男子李某、涉事酒店列为两名被告。
张某提出两项核心诉求,第一要求两名被告共同赔付各项损失合计两万六千元,其中包含精神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用,第二要求两人分别出具书面道歉声明,为侵犯隐私的行为致歉。
法院受理这起隐私权纠纷案件之后,安排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分别听取张某、李某、酒店三方的陈述,逐一核对全部提交的证据材料。
法院经过完整核查,确认李某是本次隐私侵权事件的直接过错方,侵权事实清晰,全部证据完整有效。
同时酒店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防护责任,需要对李某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院决定本次维权产生律师费五千元,张某因隐私被偷拍长期产生心理压抑,核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两千元,两项金额合计7000元。
2026年7月3日,法院对外公布最终一审判决,第一项判决内容,李某和涉事酒店各自出具书面道歉声明。
第二项判决内容,直接侵权人李某单独向张某一次性赔付7000元赔偿款,涉事酒店针对这笔7000元赔偿承担20%的补充责任。
法律条文当中明确写明,自然人享有完整隐私权,宾馆客房属于法定私密空间,任何人不能通过窥视、拍摄的方式窥探房间内的私密活动。
酒店、民宿这类住宿经营场所,不能以客人自行开窗、外人私自翻墙为由完全免除责任,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包含外围区域巡查、异常人员排查、客房隐私防护等。
如果偷拍者把拍摄到的私密视频转发、上传网络或者售卖牟利,行为性质会进一步加重,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这一判决也给所有住宿经营场所敲响了警钟,提醒各类酒店、民宿等需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住客的合法隐私权益受到侵害。
对于住客而言,此次事件也提醒大家,入住酒店后应先检查客房门窗、窗帘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隐私被侵犯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信源:[红星新闻-情侣住酒店亲密时,遭窗外男子偷窥并偷拍,法院:偷拍者赔7000元,酒店承担20%补充责任,两方出具书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