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美琴,这个跳梁小丑又跳出来抹黑我们出台的新法,甚至把新法与日本人台中被揍联系起来!明明是为两岸中国人谋福祉,却被她硬说成“打压工具”~
“台独”顽固分子萧美琴最近又刷了一波存在感。7月7日,她出席一个活动时大放厥词,说我们刚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可能成为“打压海外批评者的新工具”。
她还一口气列了六个方面,从大陆的全球影响力、资讯环境、科技治理到经济影响力、安全体系跨境延伸,再到宝岛安全,全都扣上帽子、强词夺理说了一通。
受她这种黑心说法影响,同时为了转移近期毒油风暴给绿营当局带来的舆论压力,刘世芳、何欣纯等人又将日本人在台中被揍事件与新法联系起来,恶意给大陆扣帽子。
说实话,萧美琴、刘世芳等人这种论调确实一点不新鲜。西方一些黑心政客和黑心媒体早就开始炒作这套说法了。
萧美琴不过是照搬别人的话术,拿来当自己抹黑大陆的“炮弹”罢了。
先看看咱们这部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的。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开篇就写得明明白白: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这部法律共7章65条,系统总结了这些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把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用法律固定下来。
说白了,就是让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4亿人更团结、让各民族更像一家人。
法律还特别强调“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既要凝聚共识,也尊重各民族的特色和文化。
哪来的什么“强制同化”?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萧美琴揪着不放的,是第六十三条关于境外组织和个人的规定。
但司法部早就回应得清清楚楚:这是主权国家依法开展的正常立法实践,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
针对的是那些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别人跑到自己家里搞分裂、破坏团结?这跟“长臂管辖”八竿子打不着。
再往深层次看,萧美琴这番言论其实一点都不意外。她越是跳出来骂这部法律,越说明这部法律打到了某些人的七寸和痛处。
为什么?
因为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涉”——那些想在外面搞小动作、挑拨离间的人,自然就觉得“不方便”了。
说到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一部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福祉的好法律。
它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让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区的群众都不掉队。
这样的法律,有什么好怕的?又有什么好骂的?
萧美琴这个跳梁小丑,代表不了台湾同胞,更代表不了14亿中国人民。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任何想破坏这份团结的人,都注定不会得逞。
希望萧美琴能收起那套过时的抹黑话术,多做点有利于两岸和平、有利于同胞福祉的实事。
团结才有力量,分裂没有出路——这个道理,时间会给出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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