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色狼就必须狠点!”广东惠州,一男子深夜闯入同村废品店,对老板娘实施搂抱、抚摸等骚扰行为,老板娘联系丈夫后,该男子竟再次返回骚扰。
丈夫赶回后双方发生冲突,丈夫持木棍将骚扰者打成轻伤一级,一审法院认定丈夫犯故意伤害罪,但量刑已考虑被害人过错,双方均不服上诉,骚扰者还提出索赔2.9万,二审法院这么判!
案子到了二审,刘信最想争的不是少坐几个月牢,而是一个说法。刘信认为,高辉深夜闯入废品店,对宋英动手动脚,离开后又折返回来敲门堵门,刘信接到电话赶回家,属于保护妻子,怎么能说成故意伤害?
高辉却有另一套说法。高辉承认当晚喝了酒,也承认和刘信发生了争执,但高辉坚持说,刘信拿东西打得太狠,导致高辉左上肢受伤,住院19天,后来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高辉不但要求维持追责,还在民事部分提出赔偿,金额达到2.9万余元。
这事要从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说起。指导意见讲得很清楚,防卫必须对准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已经停止,对方已经离开危险状态,再追着打、持续打,就可能从防卫变成伤害。
刘信案的麻烦也在这里。高辉第一次闯入废品店时,宋英正在休息,高辉强行进屋,搂抱宋英,还把手伸进睡裙内抚摸,宋英反抗后高辉离开。
过了一段时间,高辉又回到门外敲门,宋英害怕得用身体抵住门,马上打电话给刘信。刘信从惠城区河南岸赶回三栋镇山下废品店,见到高辉后,双方起了口角,高辉还有推搡、挑衅行为。
换成普通人,听到妻子夜里被同村男子欺负,还被堵在门口,心里很难不冒火。
刘信也正是在这股火气里,捡起一根约一米长的木棍,打向高辉手臂、腿部、背部、腹部等处。高辉后来开车回家,妻子刘芳发现高辉手臂肿胀流血,才陪同高辉就医并报警。
问题是,法院看案件,不只看情绪,也看动手那一刻危险还在不在。2016年4月14日晚,山东聊城发生的于欢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对照。于欢和母亲苏银霞被催债人员长时间围困、侮辱,于欢持刀反击,造成一死多人受伤。
一审判无期,二审在2017年6月23日改判五年。山东高院认为,于欢面对的不法侵害还在持续,行为有防卫性质,但造成后果过重,属于防卫过当。
再看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于海明案。刘海龙持刀攻击于海明,刀脱手后被于海明夺下,于海明反击导致刘海龙死亡。
昆山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于海明是在现实危险中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刀砍人的危险仍在眼前,反击和侵害紧紧连在一起。
刘信案与这两个案子不一样。二审法院认为,高辉对宋英实施猥亵,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高辉深夜醉酒闯入、返回敲门,过错很大。
但刘信到场后,宋英已经没有被高辉直接控制,刘信持木棍连续殴打,已经不是单纯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
高辉的行为当然不能轻描淡写。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用肢体行为实施性骚扰,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民事责任。
2022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宋英当晚遭遇的事,不是简单口角,更不是酒后玩笑。
只是法律也划了一条线。高辉有错,刘信可以报警,可以制止,可以固定证据,但不能在侵害结束后用棍子把人打成轻伤一级。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也维持2.9万余元赔偿,不过认定一审没有充分评价高辉的过错,量刑偏重,于是把刘信刑期从有期徒刑11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9个月。
这个结果让人心里有点堵,但也说明一个道理:保护家人不是错,遇到色狼更不能忍,可出手必须卡在制止侵害的范围内。一旦从保护变成泄愤,受委屈的一方也可能把自己送进刑案里。
信源:网易新闻《广东惠州男子深夜猥亵人妻,丈夫持棍反击致轻伤,二审改判 9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