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姑娘,两天必须吃一个榴莲。
一个22岁大四的姑娘,1分钱不挣,每天的必需品必须吃榴莲。饭可以不吃,汤可以不喝,榴莲不能少。
如果说家庭条件好的话,还可以理解,有钱不吃,放着干啥,但她的家庭条件真的不是很好。爸妈离婚跟着妈妈过,她妈妈一个月的工资最多5000块钱。
他的爸爸因为在网上赌博,债台高筑,现在已经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
朋友和她的女儿相依为命,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她的女儿的必吃品是每两天一个榴莲。
妈妈爱女儿,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妈妈如此溺爱女儿,自己省吃俭用,恨不得一件衣服一双鞋都不舍得买,让女儿过如此奢侈的生活你们觉得这样的爱可以理解吗?
榴莲为主,外卖为辅,她妈妈这5000块钱刚刚够她女儿这一个月的生活费。
虽然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有一句话也别忘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们感觉我说的这句话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