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不算职工”?荒谬言论必须被法律与道德双重审判
据新京报7月8日报道,江苏太仓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鲍某入职当地某金属制品公司担任操作工,却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9级伤残。
然而,面对这位受伤的老员工,该公司不仅拒绝按政策给予赔偿,甚至在法庭上抛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观点:超龄劳动者不是劳动者,不具备职工身份,因此无需支付相关待遇。
所幸,法律给出了公正的裁决。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保障其劳动报酬、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最终判决该公司败诉。
法院的判决掷地有声,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这种荒谬言论的当头棒喝。但仅仅在法律上判其败诉还远远不够,对于这种企图钻空子、推卸责任的言论,我们必须在道德与舆论上进行严厉的谴责与揭批,绝不能让这种观点有任何生存的市场。
如果这个“超龄不算职工”的口子一开,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超过退休年龄依然坚守在岗位上的,绝大多数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
他们中有搞环境卫生的、做园林绿化的、看大门的门卫,也有在医疗卫生行业继续坐诊的医生,以及凭借丰富经验继续发挥余热的老会计。他们之所以在应该颐养天年的年纪还要出来打拼,有的是因为生活所迫,需要贴补家用;有的则是为了发挥余热。
如果任由企业以“超龄”为由剥夺他们的职工待遇,那么千千万万的底层劳动者将面临更严重的剥削与压迫,他们的收入和生计将失去最基本的保障。
这家公司之所以敢在法庭上公然提出如此荒唐的结论,本质上就是为了省钱。他们招收超龄工人,图的就是工资低、好管理;一旦出了事,又企图用“超龄”作为挡箭牌,逃避工伤赔偿和加班费。
这种行为,不仅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更是丧尽天良的道德沦丧。谁都有老去的时候,谁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在退休后继续工作。
企业享受了超龄劳动者带来的廉价劳动力红利,却在他们需要保障时翻脸不认人,这违背了做人最基本的良知。将“超龄”作为剥削的借口,不仅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衅。
因此,面对这种冷血的观点,我们绝不能姑息。在法律层面,司法机关必须像太仓法院这样,坚守底线,用事实说话,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而在道德和舆论层面,全社会都应该对这种言论进行严肃的批判与谴责。我们要让那些企图用荒谬逻辑逃避责任的人明白:任何试图挑战劳动者权益底线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唾弃。
只有让这种观点彻底身败名裂,才能为广大的底层劳动人民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