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55岁男子与84岁老太发生关系后,被老太孙子当场发现,老太穿好衣服后,称自己是被迫发生关系,孙子通知其他家人后,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男子说自己曾交给老太50元,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检方以强奸罪指控男子,要求判刑6年1个月,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件到了水富市法院,争议点没有停在“50元”上。曹齐平一口咬定,陈大妈愿意,钱也给过;陈大妈却说,当天下午12时许,陈大妈正准备拿电磁炉在门外做饭,曹齐平突然进来,把陈大妈往屋里推,拉扯中还把黑色外套左内侧扯坏。
陈大妈84岁,双眼失明,听力也差,平时靠子女接济,住在茶室旁边的小屋里,捡点纸壳补贴生活。孙子罗海洋为了照顾陈大妈,和陈大妈住在一起。
案发当日下午13时许,罗海洋忙完回家,推门看见曹齐平躺在床上,下身没穿好,陈大妈衣服凌乱,正慌着收拾。
罗海洋当时心里一沉,马上叫父亲、二姑和表姐王娟过来。曹齐平想走,罗海洋拦住。家人赶到时,曹齐平坐在椅子上,身上有酒气,还说自己给过陈大妈钱。
王娟听完后没有和曹齐平继续争吵,而是报警。民警赶到后,曹齐平被带走调查。
曹齐平后来在庭上又改了说法。曹齐平称,案发前一天经过陈大妈出租房时,陈大妈让曹齐平进去玩,双方发生过关系,曹齐平给了50元;案发当天没有再发生关系。
可是公安机关多次讯问时,曹齐平曾说之前并不认识陈大妈,也不知道陈大妈是否从事交易。一个关键情节前后变来变去,法院自然要细看。
陈大妈的说法则比较稳定。陈大妈说,曹齐平把陈大妈推倒在床上,强行脱裤子,陈大妈用手按住裤子反抗,还对曹齐平说,自己已经八十几岁,让曹齐平去找年轻人。
曹齐平没有停下。几分钟后,罗海洋回家撞见,陈大妈才被家人带离那种处境。
案子里还有几份重要证据。陈大妈案发时穿的黑色外套左内侧确有破损,位置能和陈大妈讲的拉扯细节对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查显示,陈大妈隐私部位有充血情况。
鉴定意见虽然没有检出人精斑,但曹齐平隐私部位擦拭物中检出的混合基因型,不排除包含曹齐平、陈大妈的DNA分型。
很多人看到“给过50元”,容易把案子想偏。强奸罪看的不是有没有钱,而是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陈大妈年事已高,失明、听力弱,反抗能力本就有限。曹齐平如果用强力压制陈大妈,哪怕曹齐平嘴里说过钱,也不能把犯罪说成自愿。
曹齐平还有一个背景没有被法院忽略。曹齐平曾因强奸罪获刑10年,案发前出狱已有7年。按照刑法关于一般累犯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犯罪,才属于一般累犯。
曹齐平超过5年期限,所以不能简单按累犯处理。但前科可以说明曹齐平再次实施同类行为时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法院最终看的是完整证据链。陈大妈的陈述、罗海洋和家属到场经过、破损衣服、身体检查、鉴定意见,以及曹齐平前后矛盾的辩解放在一起,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水富市法院认定,曹齐平违背陈大妈意志,强行与陈大妈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检方建议判处6年1个月,法院采纳了该量刑意见,判决曹齐平有期徒刑6年1个月。
信源:今日头条法治板块《云南水富男子性侵 84 岁失明老人,有强奸前科获刑 6 年 1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