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的枕边人!”福建福清女子长期在吉林敦化生活务工,与丈夫分居后办理离婚登记,1 个月冷静期结束准备领证时,发现丈夫失联,凭空多出 194 万外债,债主一口咬定这是他们夫妻共同债务,还直接把女子和她娘家妈,在加油站投资 85 万的投资和分红私自扣下了。
奇怪的是,这笔欠款没借条、没流水、去向不明,仅凭债主口头说辞,女子崩溃,她怀疑是丈夫和债主串通设局坑自己。结局始料不及。
阿红原本以为,2025年4月这场婚姻走到离婚登记那一步,最难熬的只是一个月冷静期。阿红和阿鑫已经分居4个月,吵也吵累了,阿红从福建福清来到吉林敦化打拼多年,没想到最后连一句好聚好散都变得困难。
冷静期满那天,阿红拿着材料去找阿鑫。按照离婚登记流程,申请以后过30日冷静期,期满后还要两个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少了阿鑫,离婚证就拿不到。电话没人接,住处没人,阿红只好去阿鑫工作的加油站问消息。
加油站老板见到阿红,没有先说阿鑫去哪儿,开口却是要钱。加油站老板说阿鑫欠90万,另外两个人还有70万和34万,加起来194万。
阿红听完愣住,阿红问欠条在哪,转账流水在哪,钱拿去做什么了。加油站老板答不上来,只说夫妻没离成,这就是夫妻债务。
阿红越听越不对劲。194万不是买米买菜,也不是孩子上学和家里水电,更不是阿红签过字的借款。阿红从没承认过这笔钱,也不知道阿鑫什么时候借了钱。
按照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不是谁喊一句就算,夫妻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者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才有被认定的基础。金额明显超出普通家庭日常需要,债主还得证明钱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阿红想到两人正在办离婚,阿鑫偏偏在冷静期结束后失联,又偏偏冒出几笔大债,心里越想越凉。加油站老板没有证据,却把话说得很硬,还拿出另一招,直接扣住阿红和阿红母亲投在加油站的85万投资和分红。
这85万里,70万是阿红夫妻投的,15万是阿红母亲的养老钱。阿红母亲听到钱被扣,急得说不出话。阿红更接受不了,阿鑫人不见了,债务说不清,现在连娘家妈的钱也被牵扯进去。
阿红问加油站老板,阿红母亲没向谁借钱,凭什么把养老钱扣住。加油站老板还是那句话,阿鑫欠钱,阿红就得认。
这里面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点。债务抵销也不是想扣就扣。民法典第568条讲的是双方互负债务,而且债务种类、品质相同,主张抵销还要通知对方。加油站老板如果欠阿红投资分红,那是投资收益问题。
加油站老板说阿鑫欠90万,那是另一笔借贷问题。阿红母亲作为单独出资的人,更不是阿鑫债务的当事人。没经过法院审查,不能靠一句抵债就把钱压住。
阿红找不到阿鑫,也拿不到离婚证,只能向媒体求助。媒体介入后,事情终于出现变化。面对阿红反复追问的借条、流水和资金去向,加油站老板没有拿出能让人信服的完整证据链,随后同意不再扣阿红和阿红母亲的投资及分红。
钱暂时保住了,阿红心里的结却没打开。194万到底从哪来,阿鑫为何突然失联,几个债主之间有没有提前商量,后面还需要靠证据说话。
对阿红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已经清楚:婚还没办完,不等于阿鑫外面的每一笔账都要阿红承担;夫妻名分还在,也不能成为别人扣押投资分红的理由。
这事让不少人后背发紧。婚姻里最怕的不是散场,而是散场前有人把账本塞到另一方手里。阿红这次没有被一句夫妻共同债务吓退,抓住签字、追认、用途、流水这些关键问题,才把局面慢慢扳回来。
离婚可以走程序,债务也要讲证据,少了这两样,谁也不能让一个不知情的人背上194万。
信源: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离婚冷静期丈夫失联,凭空多出 194 万外债,母女 85 万投资被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