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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想要个儿子,但妻子因为年龄大了不想生。万万没想到,男子竟偷偷花了30万

湖北,男子想要个儿子,但妻子因为年龄大了不想生。万万没想到,男子竟偷偷花了30万元去和她人做了试管婴儿。妻子得知后心灰意冷提出离婚,但男子却又百般恳求原谅,还希望妻子以家庭为重。

李先生说这话时,王女士心里只觉得荒唐。结婚三十多年,夫妻俩从同事走到夫妻,又一起辞职开餐馆,日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算踏实。

王女士给李先生生下女儿后,一直把家里家外照顾得妥妥当当。可李先生心里始终有个念头,就是想要个儿子。

王女士年纪大了,身体也不适合再折腾,早就不愿再生。李先生表面上没有继续逼,背地里却做了另一套安排。2023年5月,王女士在家中发现几张医院票据,上面写着辅助生殖、试管相关费用。

王女士越看越不对劲,追问李先生钱花到哪里去了。李先生起初还想遮掩,后来见王女士已经猜到大半,才说出实情。

原来,李先生私下找了一名女子,两人约定通过试管方式生孩子。李先生觉得只要没有和女子发生普通意义上的亲密关系,就不算背叛婚姻。

可王女士听完,情绪一下崩了。王女士不是只在乎钱,而是想不通,三十多年夫妻感情,怎么会被李先生绕过自己,拿去和另一个女人商量生儿子。

更让王女士难受的是,这件事并没有成功。两次试管都失败了,那名女子认为自己吃了亏,又继续向李先生要补偿。前前后后,李先生花出去的钱达到30多万元。

王女士听到这个数字后,当场表示,如果李先生真想和对方生儿子,王女士可以退出,成全李先生。李先生这才慌了,一边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一边求王女士不要离婚。

可这件事放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句糊涂就能解释过去。辅助生殖本来是严肃的医疗行为,不是个人私下交易。

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明确要求,相关技术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并且要符合伦理原则和法律规定,禁止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不得实施代孕技术。

李先生绕开妻子,与婚外女子进行生育安排,本身就和夫妻共同生育决定相冲突。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对照。1989年,河北曾有一对夫妻因男方无精症,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由女方接受人工授精,后来女方生下孩子。夫妻离婚后,男方认为孩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不该承担父亲责任。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复函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这个案例说明,辅助生殖能不能进入家庭关系,重点不只看医学结果,还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同意。

李先生的问题正卡在这里。王女士从头到尾不知情,李先生却和婚外女子商量要孩子。就算试管没有成功,这个行为也已经伤害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李先生嘴上说没有出轨,可王女士要面对的是丈夫瞒着自己,拿着家庭财产,去和另一个女人尝试生儿子。对一个共同生活三十多年的妻子来说,这比一句争吵更难接受。

如果试管真的成功,麻烦还会更大。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有一起继承纠纷,宋某亮与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决定通过辅助生殖生育,迟某在2013年11月受孕成功,2014年7月生下双胞胎女儿。

虽然孩子出生时两人已经离婚,但法院认为,孩子是在夫妻共同同意辅助生殖的基础上出生,应认定为宋某亮与迟某的婚生女。2018年宋某亮去世后,两名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

这件案例放到李先生身上,后果很清楚。如果婚外试管成功,孩子的权益不会因为父母关系复杂就被随便否定。

民法典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到时候,抚养费、继承、家庭财产分割都会接着出现,王女士和女儿都难免被卷进去。

还有30多万元,也不是李先生想花就能花。夫妻婚后共同经营餐馆,积累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婚姻家庭典型案例中,崔某某发现丈夫高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叶某某转账,实际给付56万元。

法院认为,高某某未经配偶同意,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与自己存在不正当关系的人,违背公序良俗,叶某某应当返还相关款项。

王女士的处境也类似。试管医疗费用已经支付给医院,追回难度可能较大,但如果李先生额外给了那名女子补偿款,而这笔钱来自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就有理由主张自己的权益。那名女子不能因为钱已经花了,就当然不用返还。

李先生到最后还说自己爱王女士,不想离婚。可王女士心里明白,婚姻不是只看一句舍不得。真正让王女士寒心的,是李先生把生育、财产和尊重都绕过去了。

三十多年夫妻情分能不能继续,不是外人一句劝和就能决定。李先生要面对的,也不只是王女士的眼泪,而是一次秘密选择带来的法律后果和家庭裂痕。

信源:网易新闻《结婚 30 年,丈夫偷花 30 万找人生儿子!妻子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