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败坏”!贵州毕节,27 岁男老师去足浴店按摩时,与女技师独处一室,不料还没开始就被警方查获,后警方认定老师消费 398 元,包含手淫服务,遂以嫖娼为由对老师处 10 日拘留,老师以程序错误、证据不足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法院会如何判决?
凌晨一点,民警推开足浴店包厢的门时,这位27岁的老师正躺在按摩床上。 女技师刚开始给他按头,两人衣服穿得整整齐齐。可警方查完现场,直接认定嫖娼,10天拘留。
他觉得自己冤得慌。 毕竟都还没开始,凭什么就定了罪?
他叫杨伟,毕节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 那天凌晨,他走进常去的那家足浴店,轻车熟路点了个“前列腺保养套餐”,398块。女技师小丽先进来按头,可两个人刚准备“直奔主题”,警察就推门进来了。
可警察那边,手里攥着另一套说法。 398块的前列腺保养套餐,根本不是正规按摩——里面就含着“打飞机”服务。店内负责人安排服务时已经把话挑明了。杨伟点了这个套餐,就已经完成了“买”的动作。
真正让杨伟“破防”的是,警方还通知了学校和家人。 等他从拘留所出来,工作没了,走在街上都有人指指点点。他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法庭上,双方掰扯的焦点只有一个:掏了钱、谈了价,事儿还没干,算不算嫖娼?
杨伟的律师咬死了三点:第一,警察进屋时衣服穿得好好的、正在按头,哪来的“正在进行”?第二,处罚书说“2时许被当场查获”,可1点就进派出所做笔录了,时间都对不上。第三,没有现场视频、没有照片,光靠嘴说,证据链不完整。
警察那边则说得更直接:398块买的套餐,本身就包含手淫服务。杨伟点了这个套餐,就等于是“我同意买这个服务”。这事儿,法律早有说法——公安部批复写得明明白白:以金钱为媒介,提供手淫等服务满足对方性欲,就是卖淫嫖娼。
法院最终没站在杨伟这边。 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判决理由很干脆:你付了398块,买了含色情服务的套餐,主观上已经达成了交易约定。虽然因为警察来了没做成,但这属于“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嫖娼的定性跑不了。
27岁,小学体育老师,大好前程。 398块买了个“前列腺保养”,搭进去10天拘留、一份工作、还有这辈子都抹不掉的案底。那些打着“养生”“保养”旗号的足浴店,从来就不是什么温柔乡。398块买的不是享受,是拘留所里10天的铁窗、是档案上一辈子洗不掉的污点。
信息来源:参考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相关案例及多家媒体2024-2026年报道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