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警告,应该可以适当反击
长沙女蛮横占它人车位事件,反过来要求闵先生因设置围栏向其道歉,却不想想自个占它人车位在先,撒谎留空号在先,说在外出差在先,警方两调解仍拒不挪车在先,你说你自认为是个啥人物?到底欲意何为?作为闵先生又能怎么办呢?
虽然倡导卫权要合法,但按警告再三,按可以适当反击之原则,很多人都支持闵先生的动作,闵先生幸好没有砸车划车,更没有倒垃圾拉尿在其车上,只是迫于无奈做个围栏,情绪上应该是可以理解:既然你不挪,就不应挪了。
有时用流氓办法对付流氓可能见效更快,但在法制社会时代,希望这个事件别强化此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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